此次广电总局突然发出要求“彻底清查违规的IPTV企业”的通知,其背后纠缠着一个什么样的背景或意愿。
风头正劲的IPTV突遭棒击!6月20日,也许是很多经营网络视音频(IPTV)业务的小企业们的坏日子。如果没有通过广电总局的审批,这些企业将不得不关掉“违规开办”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2005年5月13日,广电总局网站发布了一则题为“广电总局印发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的通知”,要求“彻底清查违规的IPTV企业”。
伴随着广电总局的一则通知,业界也开始对IPTV的发展前景提出了质疑。
日前举办的数字时代圆桌论坛上,就传出网络电视缺乏前途的言论。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何公明宣称,网络电视由于传输质量不稳定,不但会让网络电视缺乏前景,而且目前国内网络电视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在昂贵的服务器和机顶盒等环节,没有人愿意买单,产业链推进速度比较慢。
从昨天的热闹到今天业界的倒戈相击,IPTV真的没有前景了?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运营商打乱广电部署
广电总局突然出台这一细则,最大的原因是什么?业内人士向《IT时代周刊》记者透露,细则的出台很可能是针对电信系统涉入IPTV市场。
《IT时代周刊》记者采访中获悉,自2004年以来,全球已有数十家电信运营商进入了IPTV市场,到2004年底,全球IPTV用户数已超过100万户。预计在未来两三年的时间内,IPTV业务将进入规模发展阶段,用户数量将持续增长。到2008年,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将覆盖全球7500万个家庭,全球实际用户也将达到1400万户。
而在中国市场上,2630万的宽带用户、8700多万的网民构成的这个充满诱惑的巨型蛋糕更是引来电信运营商的青睐。
据了解,目前除中央电视台、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纷纷涌入IPTV这一市场外,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老牌固网运营商也开始了加大对IPTV的部署。
知情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中国网通入股香港电讯盈科,部分原因正是网通看到了电盈在IPTV运营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据悉,目前双方已经成立工作小组,并将建立合资公司开拓内地IPTV市场,网通有意将电讯盈科NOW品牌的宽带电视业务模式引入内地,合资公司将从事网络电视以及无线宽带服务。
据万方数据电信分析师张桂玲介绍,目前网通已经在浙江开通了网络电视业务,并在北方10省构建网络电视技术支撑平台,北方和南方的一些分公司都在进行IPTV的测试和试用。
在这场竞争激烈的抢夺战中,电信运营商正在谋求其核心语音和数据服务以外业务增长点的目的暴露无疑。由于宽带和视频压缩技术的发展,现在运营商能够通过宽带网络向电视或者计算机传送直播电视信号,从而提供包括语音、视频和数据在内的三重服务。
IDC亚太区消费类设备与服务研究经理Claudio Checchia在接受《IT时代周刊》记者采访时说,网络电视在提供家庭娱乐服务上已经凸现了诸多好处,不仅增加了宽带管道的价值,而且使服务提供商在增加额外收入的同时降低了基本宽带接入的用户流失率。
电信运营商的突然介入,打乱了广电总局的部署。业内人士私下向本刊记者透露,电信运营商的参与,是促使广电总局下发“彻查IPTV企业”通知出台的原因之一。
●数字电视裹足不前成诱因
IPTV市场在电信运营商、内容提供商、设备厂商的鼓噪中,抢占数字电视市场之势骤然升温。
在数字电视裹足不前的境遇下,广电总局寻找对网络电视的控制权得到诠释。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目前进行的广电系统的数字化改造,首要任务是把现有的模拟电视系统整体迁移为数字电视系统。但是,由于在线路改造上成本太高,接受终端数量限制以及内容匮乏等种种原因使得数字电视的“整体迁移”一直裹足不前。
某知情人士对本刊记者说,广电总局在数字电视前景不明,而又在IPTV迅速窜红的强大压力下,作为握有IPTV运营牌照发放权的广电总局显然被推到了一个“岔路口”。假如利用政策壁垒来阻碍电信运营商开展IPTV业务,而自身继续来发展数字电视业务,能否得到预计中的效果还很难说,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采用这种方式也延缓了IPTV的发展。
另外,随着三网融合趋势的到来,广电部门倚仗的政策壁垒将会消失,广电部门更是得不偿失,不但失去了发展IPTV的机会,而且更会对当前广电部门力推的有线电视业务、数字电视业务带来致命的打击。
在这种情况下,广电部门寻求IPTV的话语权就显得更为重要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在5月13日广电总局发布的《细节》中,曾明确提出要彻底清查违规的IPTV企业,并规定了此次监管、整顿的时间表:
第一步,5月20日前,将违规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登记造册上报广电总局。
第二步,未获得最终批准的,责令其于6月15日前停止违规开办的视听节目业务。
第三步,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停止违规开办视听节目业务的,以及难以查找到实际开办单位的网站,由省级广电管理部门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于6月20日前将名单通报给本省信息产业部门;并由信息产业部门按《意见》的要求,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对其服务,强制关闭其网上的节目。
在通知的末尾还特意提出:广电总局有“一票否决”的权力。
对很多经营网络视音频业务的企业来说,广电总局的这道“圣旨”无异于晴天霹雳,6月20日也许就是他们的“大限”——如果没有通过广电总局的审批,这些企业将不得不关掉“违规开办”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虽然IPTV不但超出了传统的电信运营范围,更超越了传统的广电运营范畴。但现实情况却是广电总局握有发放运营牌照的权利,并有制定相关法规的权利。
广电部门寻求对IPTV控制权的心态暴露无疑。
●广电总局美梦能否成真
广电总局对IPTV的话语权会得到实现吗?抑或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一个春秋大梦?让人疑惑的是,在广电总局官方网站刊登的《细则》出台后4天,该新闻突然从广电总局网站上消失。
这是什么原因?在无法获得广电总局的回答后,业内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细则》的出台,很可能只是广电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一种表态,如果真要落实,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
该人士向《IT时代周刊》介绍说,广电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细则》明确表示,此次清查和整顿需要各级广电部门与本省信息产业部门配合进行。这是因为在这次清查中,很多企业根本不在广电总局的管辖范围内,必须要信息产业部门的配合才有可能完成。
由于电信和广电分处不同的管制系统,广电下发的文件对电信来说,根本不具有强制性。业内专家表示,只要电信部门不大张旗鼓地做IPTV,而在暗处从事一些小规模或是小范围的试验,广电部门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事实上,在广电下发文件后,仍持“过期牌照”经营的还有60多家企业或机构,此外还有一些在私底下偷偷经营IPTV业务的企业。其中属于广电系统和电信系统的都有。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IPTV在2010年用户数量将达到1.28亿户,IPTV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2000亿元。在这场瓜分千亿蛋糕的较量中,虽然无权干涉电信部门私下里进行IPTV实验,但在谁也无法否认与之有竞争关系的广电系统,现在看起来好像在掌握IPTV话语权上占了上风。
据本刊记者了解,目前广电系正在蓄势以待,筹划成立中国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中国有线,CCN),对IPTV市场发起攻击。但是,在这场博弈之战中,广电部门仍然显得力不从心,由于电信运营商拥有较高的ARPU值,有资金进行大规模投入,绝对不会甘心受制于广电。而且电信部门拥有强大的技术运营和用户资源优势,这更是广电部门无法抗衡的。看来,广电部门要想单独发展IPTV存在很大困难,需要电信运营商协调与合作。
来源:IT时代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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