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价格欺诈行为营造放心购物环境刘颖何文晖
本报讯(记者刘颖通讯员何文晖)昨日,红桥区举行“开展守法经营禁止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告诫大会”,在全市各区县中率先全面启动价格欺诈专项查处行动。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红桥区物价部门将采取宣传与整治相结合、检查与规范并举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价格欺诈行为,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公平交易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企业健
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的范围包括:家电、服装、钻石珠宝等商品零售业;美容美发业;电信运营、电信代理业务;公园景点、旅行社、宾馆酒店、餐饮等旅游服务业、中介服务业、医药卫生业等行业。重点查处以下价格欺诈行为:一是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的;二是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三是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四是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五是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六是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查处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2005年6月25日至7月10日为自查阶段,2005年7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为检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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