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采取三措施关停非法小煤矿 加大惩罚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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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11: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4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今天在作《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报告时指出:中国将采取三项措施关停安全不合格的小煤矿。 第一,煤监系统、安监系统发停产整顿通知书,第一次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如果煤矿拒不执行,第二次抄送上级人民政府,第三次抄送本省主管工业副省长。
第二条,安监总局和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商量,实施联合执法,认定他停产整顿,就把所有的证没收,什么时候验收合格,什么时候退还。 第三就是要加大惩罚的力度。现在各省纷纷立法,发生死亡事故至少赔偿20万,同时加大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根据《安全生产法》并处1倍到5倍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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