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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将被责令召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11:0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蒋杰升报道:雀巢的“超标奶”、光明的“回产奶”、哈根达斯的“黑作坊”等食品行业的诸多黑洞接二连三曝光天下,几乎就在同时,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强调,将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后处理力度:“对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令企业收回其产品;企业不主动或拒不收回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告收回。”

  五类食品列入高风险名单

  《通知》要求,按照风险程度对食品实行分类管理,特别要强化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总局决定修改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增加相关发证检验项目,以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的监控力度。要以乳制品、肉制品、酱腌菜、食醋、饮料5类产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加发证检验项目。在乳制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微生物、非食用蛋白水解液等检测要求;在肉制品发证检验中增加胭脂红、苯甲酸检测要求;在酱腌菜产品发证检验中增加苏丹红、工业盐和对羟基苯甲酸酯检测要求;食醋产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工业冰醋酸检测要求;在饮料发证检验中增加香精香料和甜味剂检测要求。

  添加剂使用下月备案监管

  《通知》严格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要在质量承诺书中承诺不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生产的复合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7月起,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要将复合添加剂的成分和含量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同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在质量安全承诺书中承诺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滥用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要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情况的台帐,并定期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从2005年7月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向当地质监局备案其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使用情况。(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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