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运输巨头上演黑色改制
常德市副市长宋冬春表示,政府将尽最大可能挽回国有资产的流失,包括郑州宇通在内,政府都将妥善处理
本报记者 刘浪 发自常德长沙
6月16日,湖南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运集团”)“虚假拍卖”案二审,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结果将在6月28日宣布。
常德市交通局一位熟悉此案的官员说:“28日,也许并不是真正了结的最后时间。”造假流程之一:资产评估报告
欣运集团的前身湘运常德分公司创办于1949年,性质为国有大型企业。
2000年,常德市委、市政府下发“9号文件”,提出对欣运集团进行“两个置换”(置换职工身份、置换企业产权)改制。2003年4月,欣运集团的改制工作正式启动。
2003年10月30日,改制以拍卖的方式拉开序幕,时任欣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陈欣以9200万元拍得该企业100%的股权。
陈欣的父母即为欣运集团的员工,他自己1984年进入欣运集团,从普通员工直至成为了“一把手”。
从2000年常德市下发“9号文件”到2003年正式改制,陈欣准备了3年。
陈欣首先任命其姐姐陈志远为欣运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此举成为多数原告股东和职工怀疑的根由。在“两个置换”的过程中,陈志远作为资产占有方的代表,和财务处长石某一起,参与了置换方案制订的全过程,并对企业资产评估进行了详细的“安排”。
评估报告中,记者发现大量虚假信息,其中,虚假扩大流动负债和预提费用,目前已经被审计和司法部门认定的数额达4800多万元;隐匿不报的资产有:车辆41台、土地108亩、房屋4250万平方米、商业门面605个、超市3个,以及900多个交通线路牌。
评估报告还将企业内部职工说成是外来人员,造成外来人员向欣运集团借款2059万元,并成为呆账、无法收回的假象;同时,又将这些“外来人员”纳入职工身份买断名单,做高买断费用。仅呆账一项,2003年常德市财政局便核销了1900万元。
记者发现,该评估报告中的造假行为其实十分明显,一些人员名字和车牌号码重复地出现在同一类别的不同页码里,如员工“彭德梅”的名字,先后在车辆押金的名目中出现了7次,涉及15万多元,甚至在其2000年已经去世后,名字仍然存在,陈欣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做低企业的净资产。
根据这份资产评估报告,欣运集团改制前的资产为3亿元,其中净资产只有1.11亿元。
不仅如此,2003年10月23日,欣运集团发布了计划将资产整体拍卖的公告,此次公布的目前净资产为7055万元,很显然公司的净资产又被大量缩水。
“整个评估制订过程没有其他股东代表参加,监事会也没有一个人知道,甚至连财务部长都不知道,财务审计的结果也没有公布。”原常德汽车运输总公司副总经理顾成华说。
同时,顾成华还认为改制是对国有资产进行置换,整体拍卖不应该包括集体资产,但是,欣运集团的整体拍卖包括9家劳动服务公司的集体资产2500万元。
据顾成华介绍,在公布拍卖公告前的2003年10月14日,陈欣主持召开了董事会,决定将欣运集团所有4265万股国有股和职工个人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自己和三个姐夫及姐姐陈志远。
陈欣出具的文件显示,在2003年10月18日欣运集团召开“第八次股东大会”,并形成了有关拍卖和撤销原董事会、监事会,成立新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
但据熟悉内幕的人士透露,这次所谓的股东大会,根本就没有召开。
“企业资产价值被严重低估了。”在欣运集团办公楼的“市委、市政府驻欣运集团工作队来访接待室”,一位覃姓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道。
改制前,欣运集团在湖南省12家同业公司中效益名列前茅,运营范围涉及7县2市、580万人口,营运车辆900多辆,线路涉及省内周边市州及广东、北京等省市。
2004年2月,欣运集团的1232名原股东和职工以“虚假拍卖”将原常德市政府“两个置换”工作组(下称“原工作组”)、常德诚信拍卖公司(下称“诚信拍卖)”和陈欣告上了法庭。
2004年7月19日,常德市委常委会决定对陈欣展开行动,8月6日陈欣被“双规”;其姐陈志远(原欣运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被“双规”,陈志远后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干扰财务清算,于2004年10月被正式逮捕;原工作组组长刘保中被“双规”。随后,欣运集团被新的“(常德)市委市政府驻欣运集团工作队”接管。
2005年3月17日和4月8日,常德市中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并判定拍卖无效;4月22日,陈欣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了上诉。造假流程之二:拍卖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陈志远参与其中外,欣运集团竞拍的顺利完成,陈欣得到很多“贵人”相助。
2003年10月12日晚,分管企业改制的常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某主持召开了欣运集团资产处置与保底价确定的专题会议,工作组组长刘保中和陈欣等人都在参会之列。
“作为企业的‘一把手’,陈欣参加会议也是正常的,但是,后来又是他自己去竞拍,事情就不好说了。”常德市交通局有关人士认为。
有证据表明2003年6月8日,陈欣专程到业务往来单位——桂林大宇客车厂(下称“桂林大宇”)商谈借款事宜。借款协议显示,陈欣此次所借1000万元将用作拍卖保证金之用,并约定以欣运集团拍卖置换后的资产作为抵押。
桂林大宇提出,借款应该以政府的文件为依据,并只能将款汇入原工作组账号。在得到政府文件确认后,桂林大宇将资金汇到了原工作组在常德农行健民分理处的账号。后来的拍卖情况显示,保证金正好是1000万元。
“这就很奇怪了,陈欣怎么会在几个月前知道保证金就是是1000万元呢?而且,这也表明他早有竞买想法,再参加制订资产拍卖保底价的相关会议。”前述覃姓人士对此表示了质疑。
据覃介绍,在确定保底价后,2003年10月28日,陈欣即到主持拍卖的诚信拍卖参与竞拍。根据此前公布的竞拍条件,整个欣运集团中唯一“符合条件”的只有陈欣一个人。
此时,张某发现了问题,他告诉陈欣,一个人参加拍卖不叫竞拍,要求陈欣再找个“对手”。于是,陈欣当天便找到了欣运集团副总经理李明辉,要求其参与进来。
但李明辉没有竞拍的想法,主要原因是缺少1000万元的保证金。此时,张某向陈欣和诚信拍卖撂下一句话:你们帮李明辉搞定这1000万元。陈欣向诚信拍卖承诺,除30万元佣金外,如帮助李明辉解决保证金,他将向诚信拍卖多支付10万元。
2003年10月29日,诚信拍卖拿陈欣的1000万元保证金作抵押,从常德农村信用社贷款800万元,并另外筹措200万元,作为李明辉参加竞拍的保证金。
当天上午,诚信拍卖的账上资金为1006万元,晚上为1206万元,这表明从常德农村信用社抵押贷出的800万元,实际也未到账。
账上资金同时表明,在拍卖完成后,诚信拍卖转到常德市产权交易中心账上为960万元,陈欣“兑现”了额外增加10万元的承诺。
更具戏剧性的是,为了保证拍卖能够顺利进行,2003年10月29日,诚信拍卖还将拍卖师和陈欣、李明辉组织到一起,进行了一场拍卖的预演。
2003年10月30日下午3时,常德市金海大酒店会议厅,欣运集团整体拍卖在此进行。竞拍正式开始后,当拍卖师报出1亿元的拍卖底价时,陈欣和李明辉二人均未应价,竞拍随即进入“荷兰式”(即竞买价格由高往低递减)拍卖,9900万元、9800万元……当喊出9200万元第二声时,陈欣举牌,拍卖师立即敲槌宣布标的由他竞得,李明辉一直在旁做看客。
原告方的代理律师介绍,从程序上来看,拍卖是不合法的。根据规定,拍卖委托方必须与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才正式有效。但在一审中,没有发现这样的合同,只有一份由原工作组给诚信拍卖的拍卖委托书。
二审时,原工作组出具了一份委托拍卖合同,时间为2003年10月23日,由原工作组组长刘保中签字。但是,该合同所用的印鉴实际为2003年11月10日才新启用的印章。
而更为奇怪的是,拍卖日期为10月30日,而常德市政府办公室同意欣运集团资产拍卖的批复下发时间为2003年12月1日;湖南省经贸委和常德市政府联合下发的批复时间为2003年12月4日。欣运集团未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就先卖了出去。造假流程之三:悬疑在后面
“如果根据转让合同的规定,到目前为止,都可以说陈欣根本就不能拥有欣运集团。”顾成华对记者说。
2003年11月10日,陈欣与常德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陈欣必须在当月交付6000万元,但是,除了作为保证金剩余的960万元,陈欣当月分文未付。
截至目前,陈欣共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6400万元,加上职工转债1700万元,共计8100万元。
常德市副市长宋冬春也向记者表示,“在没有按合同完全取得产权资格的情况下,陈欣不能处置欣运集团的任何资产。”但尽管如此,陈欣变现的速度却开始加速。
就在签订转让合同的当天,产权交易中心即将常德市南坪卢一块70亩的土地使用权过户给了陈欣。2004年1月14日,陈欣拿此地块在常德市农行健民分理处抵押贷款2000万元。
同时,将欣运集团所有的部分快速巴士、快速巴士经营权和区乡小车站以2000万元卖出;收取上岗人员风险抵押金4000多万元;要求已经买断职工身份的返聘上岗职工签订转债协议,无条件地将原来欣运集团用于买断身份的金额全数转借给陈欣,共计1700万元。
另据披露,2004年3月30日,陈欣以自然人身份,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宇通客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3000万元将欣运集团3000万股即占总股份70.3%的股权转让给宇通客车(详情见2004年4月2日宇通客车收购资产公告)。
“从整个过程可以看出,陈欣自己实际上没有掏一分钱,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套得的现金达1亿多元——除了偿还退股金额1200万元外,他的手里至少还有近2000万元——这真是桩太合算了的买卖。”顾成华说。
但也有不少属于原告方的职工私下向记者表示,由于上访、上诉,现在陈欣被“双规”了,估计重返欣运集团的可能性不大,企业已经被新的政府工作队接管,接下来由谁接手,是个问题。资产已经被陈欣变卖了不少,接下来谁来再接盘,都很难确定能够有大的起色。
宇通客车虽然已经名义上控股,但是,如果拍卖首先是无效的,陈欣与郑州宇通的转让协议也就作废,谁来承担这笔赔偿?
常德市副市长宋冬春则表示,政府将尽最大可能挽回国有资产的流失,但同时也会充分考虑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包括宇通客车在内,我们都将妥善处理。”
无论如何,即便该案6月28日顺利结案,后遗症问题也会显得更加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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