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下空间开发可采取四种方式融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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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07:20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李继成 栾晓娜 在昨日举行的“上海城市地下空间国际研讨会”上,上海城市地下空间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束昱建议说,在上海地下空间开发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融资方式,改变目前大型公共地下建筑基本都由政府投资的现状。
据了解,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束昱主持研究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机制与体制》目前已基本完成并形成中间成果。 在初步形成的《上海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机制与体制》中,专家提出了四种融资方式:BOT(建设经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BT(建设移交);PPP(政府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合作)。 其中,BOT是指政府同私营部门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设计、筹资和承建,项目公司在协议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这项设施,并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回收投资,协议期满后将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TOT则是指将存量资产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出售,期满后无偿收回;BT是指政府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将项目通过招投标选中的企业来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政府再回购;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合作完成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 据了解,外环隧道和复兴路隧道采用了BOT方式,延安路隧道则利用了TOT方式,而崇明越江隧道则计划试点BT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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