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但负责机场货运的安检人员得知有人要空运穿山甲后,非但不报告,却还利用特权为其大开绿灯。近期,昆明机场3名安检员与一名机场货运代理商被判刑、罚款。
罗某是昆明机场的货运代理商,郭某、黄某、查某是昆明机场货运安检站的工作人员。去年8月,罗某与查某联系,准备空运穿山甲,查某随后把此事告之黄某、郭某。3人商量
后答应为罗某运输,并谈好条件,每运输一公斤穿山甲,罗某给查某等3人30元。
去年8月中下旬,他们3次成功空运穿山甲230余公斤,罗某给了查某等3人6000余元好处费。前3次得手,这4人胆子越来越大,打算空运活着的穿山甲。去年9月10日凌晨5时许,罗某在黄某、查某的帮助下将6只活着的穿山甲用编织袋包装好,来到昆明机场,在通过机场安检通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之后,上述4人相继被捕。
今年2月5日,上述4名被告人被公诉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罪名均是非法运输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随后,官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罗某等4人无视国法,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据此,一审判决罗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其余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分别罚金1万元。
作者:丁强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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