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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否认中南局曾参与“封杀国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14:07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价格法》规定: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价格联盟’实际上是属于违法行为。”昨天,民航总局一官员针对国航遭封杀一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但民航总局也同时对机票价格折扣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在民航总局设定下限的航线上(包括京沪、京穗航线)不得以低于4.5折的价格进行销售,否则即
属于违规。”

  该官员同时针对广州一媒体有关“中南管理局表示‘价格同盟’有存在必要”、“中南局为首的多家航空公司联合下达‘封杀令’”的报道做出澄清说明,否认了中南局表态支持价格联盟一事,也否认了中南管理局曾牵头封杀国航。

  怎么处罚由地方决定

  针对国航机票在广州遭遇联合封杀一事,民航总局一官员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个问题应该由中南管理局全权负责,而我只能说明两点,一是价格联盟实属违法,二是在京沪、京穗等航线上,航空公司的机票价格折扣如果低于4.5折就属于违规。”

  她解释说,根据民航总局去年4月20日出台的《民航国内运输价格改革方案》,民航总局对于不同的航线规定了相应的价格折扣限制,对于部分旅游航线和独飞航线只规定上限未规定下限,而对于类似于京沪、京穗航线,民航总局规定机票的价格折扣的下限是4.5折,任何航空公司的机票价格如果违反了这一价格折扣,即属于违规。

  而国航遭封杀的罪魁祸首就是在京沪航线上推出了3折的低价机票,当记者问及对于这样的超低价机票,民航总局应该怎样对其进行处罚时,她表示,当发现航空公司的机票价格违规之后,处罚执行权不在民航总局,而在各地的物价部门。到底该怎么处罚应该由各地物价部门来决定。

  国航遭封杀也将航空公司之间的价格联盟一事浮出了水面,当记者问及对于结成价格联盟的航空公司应该怎样处罚时,她表示,这应该由地方民航管理局以及当地的政府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中南局从未表态支持联盟

  该官员还专门针对广州一媒体报道的“中南管理局表示价格同盟有存在必要”、“国航遭到以中南局为首的南航、东航、海航、上航、川航、厦航等多家航空公司联合下达封杀令”等有关内容表态,她表示,“看到这样的报道后我非常气愤,我想澄清两点,一是民航总局早已表态价格联盟属于违法行为,不可能会支持价格联盟;二是作为一个行业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在于维护整个行业的公平、健康发展,不可能会联合一些企业来‘封杀’另一家企业。”

  她解释说,“民航总局早已表态价格联盟是违法行为,中南管理局早已知道总局的有关规定,怎么可能表态支持‘价格联盟’?”该媒体还写道,“民航中南管理局表示,……价格同盟在民航的目前现状下,应该有其存在的必要。就是完全市场化的欧美国家,他们在民航业上,也有必要的政府强制和保护措施。”

  对此,她告诉本报记者,“我随后根据该报道特意致电中南管理局对此事加以核实,发现此事纯属子虚乌有,中南管理局方面回应称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记者就‘国航遭封杀’一事的采访,更不可能表态支持价格联盟了。”

  作者:记者王飞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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