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北京经济适用房“不经济”的问题成了社会的热点问题。新华社三位记者对京城经济适用房明察暗访,吃惊地发现:“一边是排队苦苦等待的无房和缺房户,一边却是已售经济适用房出现“高租售率”;一边是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另一边经济适用房中却出现大量闲置的“豪宅”。”有的“经济适用房”竟然200多平方米,豪华装修,6台电视,7台冰箱。市民质问:“谁来为“变味”的经济适用房负责?! ”
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而且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和质量也都是有规定的。从报道出来的情况看,北京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使用等各方面都存在严重违规的现象,监管却严重不力。有了规定,却不能按规矩办事,就好像球场上的裁判形同虚设一般,那还要规则和裁判干什么?而放任自流的结果,吃大亏的就是经济困难、无职无权、无关系又急需经济适用房的普通老百姓。结果,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市场成了不正之风蔓延的角斗场。
住房问题是老百姓生存的大问题,解决好住房问题是以人为本,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也应该是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当老百姓通宵达旦排队购买经济适用房而遇到种种困难的时候;当人们对经济适用房销售中的不合理现象怨声载道,不绝于耳的时候;当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使用已经脱离了初衷,出现了严重问题的时候,媒体的记者们为老百姓心痛了,发现了和会的热点和焦点。可是,那些对此应该分治工作责任的,主管城市建设和规划的政府部门哪里去了?他们是如何规划、如何审批、如何监管的?他们为什么不去明察暗访一番?
我想,党中央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实在是提得太对头了。京城经济适用房出现的问题就证实了这个道理。北京的经济适用房问题肯定不是一天两天才出现的问题,而是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了。之所以让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成为热点问题,我看需要拷问的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政能力问题。为什么记者的一次暗访就能够摸清的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却迟迟没有去关注和加以解决?要知道,你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该比媒体记者更清楚到底出现了什么情况。如果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不能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就是严重失职。
按理说,社会主义制度是最有利于解决经济适用房的合理分配和销售问题的。有户籍制度,有身份证制度,有民政部门,有社区管理部门,有个人收入所得税纳税登记等等,都可以为经济适用房销售把关,为什么不作为呢?曾经的票证发放和管理经验是不是也可以借鉴一下?
我特别想不通的是,问题发生在北京。如果是其他地方,还可以原谅,管理水平有差距嘛。而北京可是高层次管理部门的所在地,大运动场、大歌剧院、大广场、大学校、大马路、大宾馆等等都能建设好、管理好,还能承办全世界的奥运会,怎么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使用的管理却搞不好?有点说不过去吗!
还有几句话要说:我发现,很多热点和焦点问题,例如《焦点访谈》,总是媒体先“吃惊地发现”,披露出来以后社会再“吃惊地发现”,然后才是相当一级的官员“引起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尽快解决。于是网上不断的有人发问:“为什么记者都知道了,官员们却不知道?”“为什么老百姓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总是媒体先关心,政府官员们才重视”。我看,在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注,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敏感,对人民根本利益的责任心上,人民政府的各个部门还真应该向媒体记者们学习一下了。媒体能够“三贴近”,政府更应该“三贴近”,媒体能够关注民生,政府更应该关注民生。如果政府工作尽到了责任,也就不会总让媒体的记者们拷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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