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专利收费过高说法 DTS称并未受到政府调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8:3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珍 发自广州 广州DTS公司总经理胡海涛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DTS在国内至今尚未收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这是对4个月前,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上书”有关部门,要求调查DTS专利收费不妥做法事件的回应。
胡海涛说,他们曾与国家信息产业部、工商管理局、商务部、知识产权局4个相关部门联系,并未获得这些部门要调查DTS的信息。 作为全球数码影音技术的巨头之一,DTS曾被中国DVD厂家批评说专利费收得过高。据悉,DTS的专利收费达11美元/台,是中国DVD企业需付专利费的一半左右。但DTS一直坚称自己的收费是合法的。 为避嫌疑,DTS公司正在强化其“软件推动硬件”的思路,以加强服务。昨天,DTS与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钜星录像发行(香港)有限公司一起,在广州推出采用DTS最新音效技术的第一张中文演示碟。此前DTS的演示碟全部是英文版本。 胡海涛透露,这张演示碟会免费送给已获得DTS专利授权的DVD和家庭影院制造商,作市场营销之用,来促进它们的产品销售。而获得了DTS授权的中国DVD、家庭影院制造商,已从去年的15家增加到今年的22家。 下个月,DTS还将为国内的碟片制作公司进行免费培训,教给它们如何应用DTS技术去制作碟片。“内容制造商使用我们的技术是免费的,我们只向硬件制造商、即解码的这一个环节收取专利费。”胡海涛强调。 中国正处于数字电视替换模拟电视的转型期。因此,8月份,DTS还将向国内的广电部门推介其音频编码设备。“我们希望在产业链的上下游推广DTS的技术,”胡海涛说,“而不是单纯纠缠于专利收费的高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