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委出台措施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
昨日,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处长吕仕友表示,成都市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新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项目监管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已经出台。
41项不良行为将网上曝光
根据市建委出台的[2005]338号文件,今年7月1日以后,成都市房地产企业新的信用档案信息将在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网(www.reicp.com)上开通,并向社会公示。各企业在开发项目经营方面遵守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均将记录。其中“不良行为”有41项,包括在销售中存在“缺斤少两”、一房多售、故意隐瞒应当公示的规划内容等欺诈行为;由于企业原因引起消费者投诉(包括:各类公开电话、来信、来访及各种媒体曝光等),经主管部门核查属实的……
市民买房前,要看开发企业是否“信得过”,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企业有无劣迹。但是,其他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需经过授权方可查询。
有名无实的企业将被淘汰
市建委还出台了[2005]282号文件,规定从今年开始取消房地产企业资质每年1次的集中年检,改革为每2年换发一次《资质证书》。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级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含备案企业),2005年1月1日以前颁发资质证书的企业,包括2003年度年检中被核定为暂定资质的企业,均需换证。一级资质企业的证书尚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可不参加换证。
据悉,一批管理混乱、经营行为不规范、有名无实的企业将被注销资质,淘汰出房地产开发市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商品房或超预售许可范围预售商品房的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而有群众投诉,未及时按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求妥善处理的企业将被核定为暂定资质(不得承担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降低资质等级。本报记者 张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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