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泓 每日经济新闻
SKⅡ案件让宝洁的广告成了各地工商所重点关注的对象。昨日,宝洁(中国)中国有限公司发表声明,对宁波海曙区鼓楼工商所立案调查宝洁旗下四大品牌涉嫌虚假宣传的事件给出答复。
据《宁波日报》报道,宁波鼓楼工商所经检队相关负责人称,该所认为宝洁公司旗下品牌“潘婷”洗发水、“海飞丝”洗发水、“舒肤佳”香皂和“佳洁士”牙膏等涉嫌虚假宣传。
其中,该所发给宝洁公司的询问通知书称,“潘婷”洗发水包装说明显示,其产品能“帮助填补头发每天所流失的氨基酸,能在修复受损发质的同时,帮助重组秀发内部结构”。但该所认为,洗发液并不一定能填补头发每天所流失的氨基酸。
另外,受质疑内容还包括“舒肤佳”香皂“含有抑菌成份‘迪保肤’,能有效去除99%皮肤接触的细菌”和“而且持续抗新接触的皮肤细菌”宣传。
以上的质疑依据,均来自于我国政府于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中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对此,宝洁公司在声明中指出,产品的广告宣传用语有科学的依据或数据支持,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制度。同时,所有广告宣传用语都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规法律,凡是必须经过权威机构认证的均有相关机构认证。以舒肤佳为例,去除99%皮肤接触细菌是由中华医学会委托卫生部临床检测中心实验认证的。
同时,宝洁还表示,6月7日收到海曙工商局的询问通知书后,宝洁在第一时间同工商局取得了联系,目前宝洁正在按工商局要求准备材料,相关书面材料将于6月27日准备就绪,宝洁将派专人去宁波海曙工商局并解决涉嫌虚假广告的问题。
然而,鼓楼工商所6月7日就向广州宝洁公司发了一份“询问通知书”,请宝洁派人携带所宣传产品功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5日到工商所所在地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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