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配额构筑纺织品输欧框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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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7:37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刘战红 根据6月11日签署的《中欧纺织品贸易问题备忘录》,在2005年6月11日到2007年底,中国对欧盟出口棉布、T恤衫等10类纺织品将按照每年8%到12.5%的数量增长。业界人士分析认为,要兑现出口有序增长的承诺,实施纺织品出口“主动配额制”是最现实的选择。
日前,国内纺织企业高度关注的“输欧配额分配”方案浮出水面。6月16日,商务部外贸司司长鲁建华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商务系统纺织品出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已成文,其公式是以纺企在该办法正式实施前的12个月出口金额为基数,给予“前一体化时代”30%的权重,“后一体化时代”70%的权重———在“后一体化时代”的出口金额中,非设限市场、设限市场又分别占30%、70%。 商务部于19日正式发布公告,自7月20日起实施《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对部分国家和地区出口的部分纺织品实行临时出口许可管理。商务部此次颁布的《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主要针对设限纺织品,根据企业的实际出口业绩来确定今年出口管理办法出台后的具体出口分配。各家企业不同纺织品、在不同设限市场的出口分配,主要是根据临时出口许可实施前12个月的实际业绩(出口金额)来衡量(以海关统计的出口业绩数据为准)。 另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有关人士透露,在此之前,许多纺企都害怕按照各家今年1-5月出口量进行“分配”,不少企业在纺织品配额放开后,因为形势一时间还不明朗,上半年几乎一个订单都没敢接,如果仅按今年1-5月出口量进行“分配”,这些企业难免“损失惨重”。他又说:“不管怎么样,总要有人腾出空间。在目前形势下,大型纺织企业将成为享受政策利好的对象。因为大企业更易打造出品牌,在大企业的带动下,在利益驱动下处于无序竞争的国内纺织业将重新洗牌。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认为,中国要兑现《备忘录》的约定,其它手段都难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短期内只有实行数量控制。 记者在此间了解到,旧体制延续下来的配额分配方式存在着诸多弊端,特别是令民营企业有许多不满。他们害怕计划经济体制下配额分配的失衡会再次导致买卖市场的扭曲,重新上演一些怪现象。即有配额的企业没有加工能力,没有配额的企业为了保住海外客户,不得不高价购买出口配额,其结果是导致整个配额分配的无效率。一些业内人士呼吁,配额分配要兼顾原有格局下的既有利益和新生市场力量,确定基数的时候必须考虑今年配额取消后的市场自主出口。分配方法要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应该方便企业操作,简化手续。 在谈及即将出台的《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时,一些纺织服装企业表示,从这个方案看,后发企业将享受更多的利好。但不管具体方案如何,对企业下半年的出口影响都有限,因为经历了今年前几个月的出口激增后,下半年可出口的量已所剩不多,关键的问题是明年商务部会怎样管理。 另据记者了解,商务部推出《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是为了防止纺织品企业大量出口,过早用尽欧盟的限制数量。商务部的这一决策是在征求多方意见的情况下做出的。此前,商务部的方案是以2005年后的出口量排名分配配额,但遭到众多企业的质疑,后做出修改。该办法的实施,等于在企业出口之前在国内先设置自动限制,也就是说,在以往12个月出口量越大,取得的出口配额越多。其中,在2005年以前保持较大出口量的老牌纺织品企业将拿到较少的出口配额,而2005年以后大量出口的纺织品企业得到的配额将会较多。 虽然在配额分配的实施细则上存在分歧,但业界一致认为,政府应该借这次出口数量调控的机会,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和竞争力强的企业,推动纺织产业结构升级,要有利于形成2008年以后正常的出口秩序,促使纺织业往高端发展。 鲁建华表示,方案考量了各种因素,广泛吸收了纺企、经贸系统及专家意见,是“公平透明,考虑纺企出口实际的”,“通过今年下半年的实践,若‘临时管理办法’运行中没什么问题,则明年沿用;若有问题则适时调整”。 中国商务部日前还公布了中欧纺织品协议中10类中国产品在2005年-2007年的输欧数量。棉布、床单、桌布三类产品在3年内的输欧增长率都为12.5%。在7类产品中,套头衫、女衬衫和男裤这三类产品今年的增幅被控制为8%,T恤、胸衣、连衣裙和亚麻纱今年的增幅则为10%。套头衫、T恤、亚麻纱等7类产品明后两年的年增幅都被控制为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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