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6月20日电(记者王冬梅实习生刘全)“2005年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自6月17日进入湖南境内以来,所到之处均听到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呼吁声音:我们欢迎新闻媒体关注报道安全事故,但更应该多揭露曝光安全隐患。
近年来,许多“瞒报”的安全事故最初都是由新闻媒体揭露、最后昭示天下的。在这样一个资讯发达的年代,一旦有地方或者企业发生了重特大事故,电视、广播、报纸常常要
长篇累牍地进行报道。但是,对于“隐患胜于明火”的关注,往往逊色许多。
有过切肤之痛和“血”的教训的湖南省郴州、株洲等地的安监部门希望:新闻媒体能从报道事故发生后的系列报道,转变到对事故潜在隐患的报道上来。他们说:“我们宁愿多听新闻媒体的隐患批评,也不愿意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听到百姓的哭声。新闻媒体应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用隐患的‘骂声’来促进我们的监管工作。”郴州、株洲等地近年来都曾经发生过重特大安全事故,尤其是郴州市存在非法小煤矿死灰复燃和党政干部入股办矿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尽管今年4月以来,郴州市成立了打击非法矿山业主、查处干部参股办矿工作领导小组,查处了一批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对参股办矿的12名党政机关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但这些都是“亡羊补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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