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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卫生要求不再模糊 宣武统一审批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17:15 北京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晨 戴蕊) 餐饮企业的食物器具清洗消毒要设专用区域,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冷荤(凉菜)制作要有专用房间,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餐饮企业操作间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指的是,原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按顺序加工,加工环节无交叉……针对群众反映的餐饮、商场和食品加工等相关企业食品卫生问题多以及这些企业反映的卫生审批事项中某些规定概念模糊、不易掌握的情况,宣武区卫生局,在全市率先统一了食品、二次供水和公共场所等需要审批项目的标准,对标准中的专业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并作了一些量化
的规定。这些标准涉及到公共卫生领域的14大类,共206条。

  当前,群众对公共卫生的安全问题反映比较多,但是因为审批时规定的标准不够具体,当问题发生后给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带来困难。宣武区卫生局在全市率先针对餐饮业、集贸市场、食品销售业、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以及旅店卫生、公共浴室卫生等各类审批项目的自身特点,统一了审批标准。今后,如果群众发现相关企业存在公共卫生问题,可以参照这些标准进行辨别,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也将以此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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