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视点报记者 杨霄
2月24日上午9时13分,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经济视点报》记者拿到了于2月22日送样的4桶(两个批次)“国家免检”产品——千禧鹤牌花生油的检验报告。
这4份检验报告显示了同一检验结论:不合格。
同一天,河南的《东方今报》刊登了题为《“千禧鹤”花生油还是“不合格”》的报道。文章称,该报记者专程赴京,将一桶千禧鹤牌花生油送交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之后又将一桶千禧鹤牌花生油送交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此前,河南省针对千禧鹤牌花生油的检验已有3次。其中,消费者刘先生送检的一桶油,其结果为“不合格”;河南省、郑州市两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送检的9桶油则全部“合格”。这3次检验均由同一检验机构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7次检测,除了河南省、郑州市两级质监部门送检的结果为“合格”以外,其他委托人送检的结果全部为“不合格”。而且,《经济视点报》记者送检的部分样品,与郑州市质监局送检的样品以及消费者刘先生送检的样品,生产日期相同。
其实,千禧鹤牌花生油不是第一个出质量问题的“国家免检”产品,在它之前,全国就曾发生过“过期太子奶更改日期事件”、“南山奶粉老鼠屎事件”等。这些事件使人们不得不对“国家免检”制度产生质疑。
据介绍,国际上一般只在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过程中有“免检”的做法,这是以国家名义代表国民进行消费时的一种国家主权的象征。
《经济视点报》对“千禧鹤事件”进行追踪报道的目的,不仅在于事件本身,而且欲借此引起更多的人对“国家免检”制度进行反思。
质监局为“千禧鹤”洗冤
2005年2月2日,河南的《东方今报》以《千禧鹤花生油“涉嫌掺假”? 》为题报道:2005年1月17日,消费者刘先生从郑州市纬五路思达超市内,购买了两桶千禧鹤牌食用油,其中大豆油37元,花生油65元。因其感觉买的油颜色不太对劲,于是拎到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河南粮油检验站”)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该花生油中掺有其他植物油”,结论为“不合格”。送检的千禧鹤牌花生油为2004年9月25日生产,其生产厂家是河南省康大油脂有限公司。
2002年,千禧鹤牌食用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认证,2003年被评为“河南省名牌产品”。
据媒体报道,河南省与郑州市两级质监局均对千禧鹤牌花生油进行了抽检。
2月1日,河南省质监局在河南省康大油脂有限公司的仓库抽取了5升装“千禧鹤” 花生油两桶,并送往河南粮油检验站。两桶油均为2004年12月9日生产。检验指标是“酸值和花生油含量”,结论是“所检项目合格”。
2月3日,郑州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到纬五路思达超市抽取千禧鹤牌花生油7桶(5L/桶),现场封样并送检。样品均为2004年9月25日生产的。检验结论是 “酸值和花生油含量全部合格”,不掺杂其他植物油或香精、香料。
2月5日下午,郑州市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局一位副局长宣布:“根据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和日常监督检验结果,我们认为河南省康大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千禧鹤牌花生油符合国家标准。”
据该副局长在会上介绍,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郑州市质检局在河南省公证处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购买了7桶千禧鹤牌花生油,分别送至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河南省粮油检验站。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检验结果是:色泽、折光指数、冷冻试验、掺伪等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所检项目合格;河南粮油检验站的检验结果是:酸值、花生油含量等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所检项目合格。
河南省康大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素安在会上称,“千禧鹤”方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对“千禧鹤”品牌造成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不排除诉诸法律手段起诉所谓的消费者”。
2月6日,河南多家媒体对质监部门的抽检结果进行了报道。千禧鹤牌花生油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似乎已有定论。
《经济视点报》的独立检测
千禧鹤牌花生油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对同一品牌、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为什么会出现截然相反的检验报告?
2月6日、7日两天,《经济视点报》接到多位读者的质疑。当时已近春节,报社决定于节后进行深入调查。
2月19日上午,郑州,北京华联二七店,《经济视点报》记者在食用油货架的最底层,找到了千禧鹤牌花生油,并对“5升装”、“一级压榨”,“原编号或生产日期:2004年9月25日”、“河南省康大油脂有限公司”、“QS认证”、“国家免检”等关键点进行了逐一确认。然后购买了两桶5升装千禧鹤牌花生油,单桶售价为65元。
记者经多方寻找,未能在市场上发现2004年12月9日生产的千禧鹤牌花生油。最后记者在紫荆山路易初莲花超市,购买了两桶于2004年10月12日生产的千禧鹤牌花生油,单桶售价为67.20元。
2月21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与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取得联系,要求对4桶花生油进行检验。
2月22日下午5时许,《经济视点报》两名记者到达位于西安市劳动路的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记者将油从纸箱中提出后,发现两个不同批次的花生油发生了状态变化: 2004年9月25日的两桶油为白色半凝固状态,而2004年10月12日的两桶则仍是清晰透明液态。
陕西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技术科科长尉蕊仙女士接待了记者。
记者缴了1040元的检验费后,要求该检验站对这4桶花生油逐一进行“酸值”、“花生油含量”两个项目的检验。样品接待室一位姓张的小姐为记者填写了4张“接样单”,并在备注栏逐一注明“样品完好,符合检验要求”。之后,记者以个人身份在每张接样单上签了字。
2月24日上午,《经济视点报》记者在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拿到了《检验报告》:4桶“千禧鹤”花生油均不合格!
报告显示,河南省康大油脂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5日生产的千禧鹤牌花生油酸值超标,为不合格产品; 2004年10月12日生产的千禧鹤牌花生油掺假,为不合格产品。
同时从河南传来消息,当天的《东方今报》以《“千禧鹤”花生油还是“不合格”》为题,公布了该报分别在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河南粮油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验的两份报告。
对话质监官员
2月25日上午8时50分,《经济视点报》记者针对“千禧鹤”的检测结果和食用油检测标准采访了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技术科科长尉蕊仙。
经济视点报:您能否证实,此次检测的千禧鹤牌花生油样品,是在到达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之后才被打开的?
尉蕊仙:是的,我可以证明4桶样品包装完好。并且在你们送来样品的时候,在相同条件下,4桶油发生了不同的状态反应。很明显,2004年9月25日生产的千禧鹤牌花生油出现凝固现象,而2004年10月12日生产的则为液态。当时凭直觉,我怀疑其中的一批油样可能会掺假,如果没有掺假,油样不可能在同条件下有不同的表现。但当时没有客观数据,我不能乱说。
经济视点报:4份《检验报告》里,两个批次的花生油一批酸值超标,一批掺假,它们还能叫花生油吗?
尉蕊仙:我们不能说还能不能叫“花生油”,只能注明油样不是合格产品。但可以判定,即使只有一项不能达到GB1534-2003规定的标准,都不能算是合格的花生油。
至于酸值超标,如果是厂家某一次生产失误,也有这样的可能性,但这种问题多出现在生产工艺简单的小厂。
而至于掺假,就无法解释了,肯定是出厂的时候就掺假了,因为包装是密封的,不可能从封装桶中做手脚。
经济视点报:能否断定此次检验的4桶油中,其中两桶掺杂了什么类别的其他油品?
尉蕊仙:现在的厂家多是高价油掺杂低价值的油,这样就可以降低厂家的生产成本。比如说菜籽油里掺杂棉籽油,或国外进口的棕榈油。花生油里面可能掺杂“油葵”(新疆生产的葵花籽油),既不影响花生油的色泽,也不会干扰花生油的香味、品质,但也有可能掺杂了其他低价值的油。
经济视点报:“千禧鹤”是河南的名牌产品,其生产厂家河南省康大油脂有限公司是河南一流的油脂生产企业,并对外声称绝不会为了一点利润砸了自己的牌子。
尉蕊仙:厂家的规模越大,它的生产工艺就越成熟。如果“千禧鹤”(的生产厂家)是个小厂的话,出现酸值超标还可以理解。既然你说它是河南油脂行业的第一品牌,那么先不说这酸值超标,就是这掺假你又作何解释?况且凡是通过“QS”认证的企业肯定都有更为严格的检测设备,每批桶装油都应在出厂前做精确的检测。
经济视点报:酸值是什么意思?它对人体有害吗?
尉蕊仙:酸值是衡量油脂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指标,一般以100克为单位,游离脂肪酸的含量越多,酸值越高,说明油脂的质量越差。国家控制的标准为小于或等于1.0,2004年9月25日生产的这两桶样油酸值为1.2,虽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有一点是应该肯定的,在产品未拆封前的保质期内,它不应该超标。而现在离2004年9月25日才短短5个月,已经出现了酸值超标。
事件最新动态
据报道,2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工商局组织人员对千禧鹤牌花生油进行抽查,但找遍郑州市区内的各大超市,却不见2005年2月1日生产的产品,仅在个别超市发现了2004年生产的千禧鹤牌花生油。
为什么可以见到2004年的产品,而2005年2月1日生产的花生油却不见踪影?有关报道援引思达超市工作人员的说法称,2月24日,超市接到通知:2005年2月1日生产的千禧鹤牌花生油,全部下架。
2月25日,郑州市质监局再次前往河南省康大油脂有限公司进行抽检,抽检产品为4桶2005年2月1日生产的千禧鹤牌花生油。
工商、质监部门抽检的油样,均已送交河南粮油检验站进行检验。当日,两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依据自己送检的最新检验结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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