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康佳等公司驰名商标在俄罗斯遭到抢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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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 12:23 法制网 | ||||||||
商标局约见三家企业出三招 本报记者 姚芃 记者16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得独家消息,商标局就我“SHINCO”等商标在俄罗斯遭抢注事件近日约见了三家商标被抢注企业,并研究商定了具体应对措施。
据介绍,2005年5月11日,江苏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科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佳公司)、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联名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就俄公司在俄罗斯抢注我国驰名、著名商标请求政府对俄官方施加影响的报告》,请求政府以WTO成员国及中国官方的名义向俄罗斯官方施加影响。国家工商总局领导和商标局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康佳公司曾于1996年提出了“KONKA”商标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领土延伸至俄罗斯,申请后一直没有接到俄罗斯专利局是否予以注册的正式答复。新科公司也曾于1997年和1999年两度提出了“SHINCO”商标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领土延伸至俄罗斯。与康佳公司的情况类似,新科公司也没有得到正式答复。长期以来,两企业没有进一步关注其商标在俄罗斯的注册情况,对自己商标在俄罗斯的权利状况不甚清楚。 2004年8月,新科公司接到其俄罗斯代理商的反映,俄罗斯一家名为“莫奥斯泊罗夫公司”声称获得了“SHINCO”商标的注册权,该公司提出可以40万美元的价格将“SHINCO”商标转让给新科公司,否则将转让给其他企业,并阻止新科公司在俄罗斯开展业务。于是新科公司展开了调查,发现俄罗斯的这家公司不仅注册了自己的“SHINCO”商标,同时还抢注了“KONKA”、“DESAY”、“BBK”等中国知名企业的商标。新科公司将有关情况通知了国内相关企业,并对“SHINCO”商标向俄罗斯专利局提出撤销申请,该案于2005年6月8日开庭审理。 根据新科公司聘请的俄国律师反映,莫奥斯泊罗夫公司是在2002年首次提出“SHINCO”商标注册申请,2004年获得了“SHINCO”商标专用权。该公司虽晚于新科公司提出“SHINCO”商标注册申请,但却获得了“SHINCO”商标注册,原因是该公司于2002年申请撤销了一家美国企业在俄罗斯注册的“SHINHO"商标后,随后申请注册了“SHINCO"商标。由此判断,新科公司申请的“SHINCO”商标很可能是因为在先注册的“SHINHO"商标的存在而已经遭到俄罗斯专利局的驳回。俄方律师没有查到新科公司在俄罗斯专利局的注册记录和相关申请的审查情况。而且最近,莫奥斯泊罗夫公司又以另外一家企业的名义提出了与“SHINCO”极为接近的“SHINKO”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经研究,对于解决上述商标抢注问题形成了三点具体意见: 一是看能否根据原先提出的国际注册申请的线索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查清俄罗斯专利局是否对国际注册申请已经作出答复。 按照马德里协定的规定,如果被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没有作出答复,那么领土延伸的指定应当自动生效,两家企业应当已经获得商标权。如果主管机关作出了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的决定,应当直接通知申请人,并报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履行程序性义务,在WIPO国际局的网站刊登公告。如果俄罗斯专利局作出了驳回决定,却没有履行相关告知义务,在WIPO国际局网站的公告中检索不到原先的申请被驳回的法定记录,则可依据马德里协定的相关规定向俄罗斯专利局提出申诉,主张商标权利。会后,安排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帮助企业查询先前国际注册申请在WIPO国际局网站的公告结果。 二是企业在外国发生权利纠纷时,要遵循贸易国的法律,积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进一步理清线索,看能否以反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理由向俄罗斯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要求。 三是进一步搜集能够证明俄罗斯莫奥斯泊罗夫公司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商标的证据材料,作为诉讼证据,或者必要时作为向有关部门申诉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