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6日讯(记者陈浩杰 通讯员 唐光 于佳) 记者今天从青岛海关了解到,自2005年7月1日起,海关将在流亭机场口岸实行旅客书面申报制度。届时,乘坐飞机进出境的旅客都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对其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
据介绍,上世纪90年代初,海关部门免除了大部分旅客的书面申报义务,大大方便了
旅客出入境,但同时也使旅客申报意识淡化,导致进出境过程中违规案件时有发生。为此,2005年7月1日起,青岛海关将启动流亭机场乘客出入境书面制度改革,以流亭机场航空口岸为试点,书面申报今后将逐步扩大到本市陆路、海港等其他各类口岸。
据了解,进出境旅客在海关旅检现场、航空公司、旅行社都可以得到申报单,并可以在通关前事先填写。申报单对需要申报的烟酒和货币等各种物品的携带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申报之后,按照旅客填写内容的不同,设“红色”和“绿色”两个通道通关,“红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绿色通道”直接通关放行。按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的旅客,可以免予申报。
海关人员提醒进出境的旅客,按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是每个进出境旅客的义务,拒绝申报或申报不实,海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作者:记者陈浩杰 通讯员 唐光 于佳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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