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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矿权革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11:49 和讯网-《财经》杂志

  淮南矿业以矿业权入资淮沪煤电,将有助于推动矿权市场化,其等比例股权的合作方式也开创了煤电合营的新模式

  □本刊记者 李其谚/文

  5月27日,安徽、浙江两省正式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双方签下的“加强经济技术战
略合作”协议涉及农业、能源、工业等九大领域11项合作,一直备受瞩目的“凤台煤电一体化”项目亦位列其中。

  “凤台煤电一体化”是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南矿业)与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能源)联袂建设的,在已经历超过两年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和筹备后,最近上报国家发改委,等待最后批复。

  作为淮南矿业煤电联营战略的另一重头戏,淮南矿业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021,下称上海电力)联手打造的田集电厂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有专家指出,“淮沪模式”和即将付诸实施的“淮浙项目”的意义不仅在为煤电联营探索新的出路,其间以矿权作价出资的方式,也影响深远。

  “淮沪模式”

  自安徽省淮南市区驱车半个多小时,便进入位于淮南西北约20公里的田集乡。在一条进入厂区的必经之路上,长龙般的大货车队伍使本不宽阔的道路更加拥挤。“田集电厂开建后,这条路每天都是如此。”当地人说。

  在田集电厂新建工程工地上,烟囱桩基和锅炉桩基已基本打完。施工工人说,“奠基仪式将很快举行。”

  根据5月31日上海电力发布的公告,上海电力与淮南矿业将按各自出资比例,为子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下称淮沪煤电)提供总计10亿元人民币的过桥贷款担保。有消息说,淮沪煤电还将为解决工程建设资金成立专门的融资银团。

  淮沪煤电成立于今年1月,首期注册资本2亿元,淮南矿业与上海电力各出资1亿元,股权比例各50%。田集电厂正是淮沪煤电投资建设的核心项目,计划两年内达产。

  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这一项目的人财物等各方面安排已初步到位。上海电力为此专门派出了上百人的队伍。

  田集电厂的建设目标是四台60万千瓦燃煤机组。与之相对应,淮沪煤电将同时拥有可开采储量6亿吨、年产600万吨煤炭的矿井。这一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20亿元,其中电厂投资额约100亿元,煤矿投资额约20亿元。

  首期项目计划建设两台60万千瓦机组,今年3月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将分别于2007年6月和2007年12月并网发电。根据投资双方签订的协议,田集电厂一期项目投产后,年需燃煤约300万吨,将由淮南矿业以出资方式投入到淮沪煤电的煤矿负责提供。一期工程总投资为53.4亿元。

  据淮沪煤电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煤矿产权作为出资已经投入公司,因此煤炭是无偿使用的。在核算时,煤炭以成本计价,利润由双方根据股权比例均分。根据可行性报告预计,电厂投产后,每度电将可以卖到2.70元。

  基于股权对等的原则,淮沪煤电的董事会将由两个股东轮流掌控。根据双方协议,前两届(每三年一届)董事会由淮南矿业主导,同时出任董事长一职;上海电力则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将派出总经理。此后两届反之。

  业内人士对这种模式普遍给予认可。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淮沪模式”在目前的煤电联营中属首例,亦在多方面有所突破。依照惯例,若煤炭与电力企业“联姻”,会有一家处于控股地位,比例通常为60%:40%。而淮沪煤电的“轮流坐庄”,可使各方的优势有机会充分施展。

  也有专家分析,尽管两家股东在公司经营的大目标上一致,且发电企业的经营相对并不复杂,但涉及具体的技术和操作细节,跨行业的企业必然面对分歧,遭遇矛盾。显然,考验还在后面。

  煤电联营:艰难的双赢

  高华证券一位能源行业资深分析师则认为,淮沪煤电的等比例股权安排,是双方股东“势均力敌”的一种结果,“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煤炭与电力两个部门由来已久的不信任”。

  早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国内已经出现煤电联营企业。90年代初诞生于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的伊敏煤电一期工程,被公认为第一家大型煤电联营试点项目。近年来,电力紧缺形势加剧,煤炭价格也节节攀升,煤电“顶牛”愈加突出,煤电联营渐成趋势。

  此前,国内煤电联营企业主要分两种类型——或以煤炭企业为主导,或以电力企业为主导,主导权的归属往往由联营企业涉及的主要投资方向决定——如更多涉及电力项目的投资,则由电力一方主导;涉及煤炭项目投资较多,则由煤炭企业主导。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煤炭价格偏低而电力价格持续上涨,煤炭企业开始希望更多地分享电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其时,以“煤办电”模式居多,且普遍规模不大。

  实际上,无论是哪一方成为主导,双方合作中的矛盾始终非常突出。本来具有价格优势的煤电联营企业遭遇了上网难题——同样的电,煤电联营企业往往不能享受与其他电厂一样的价格,“煤办电”模式在与电力系统的谈判中明显处于劣势。

  1995年10月成立的神华集团,因拥有煤矿、电厂、铁路、港口和航运资产,一举成为国内最大的煤炭综合企业。神华集团的“煤电一体化”自然也带来了高效率和良好的收益,但因其国家主导的模式,被视为“不可复制”。

  尽管如此,煤电联营在能源行业始终是热门话题。有专家指出,“煤电联营将原来的外部交易内部化,将上下游产业结合,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价格波动,将更加从容、灵活地调整”。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认为,根据能源产业的特点,以行政地域划分进行联营是不合理的,而“煤炭与电力行业进行上下游的纵向联合,将减少管理成本和能源开发成本,大大提高效率”。由于目前煤炭与电力的价格均受到管制,两个行业受人为因素影响更大。对此,周认为,煤电联营恰恰可以较好地解决目前体制性割裂造成的矛盾。

  淮南矿业一位负责人在谈及煤电联营的初衷时表示:“电力行业相对煤炭行业的附加值要高,我们开始考虑如何延伸产业链,直接生产高附加值的电。”

  淮南矿业坐拥的淮南煤田,是目前中国东南部地区煤炭资源最丰富的煤田,已探明储量300多亿吨,可采储量170多亿吨,占华东地区煤炭储量50%。淮南因此有“华东煤都”之誉。预计到2007年,淮南矿业的年开采量将达到5000万吨,2010年为7000万吨。

  淮南矿业2002年即开始进行煤电联营的专项可行性研究,并初步确定了以煤炭资产作为出资方式的谈判原则。当年,淮南矿业与上海电力的母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称中电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下称华能集团)、浙江能源等多家国内大型电力企业进行了广泛接触。

  2003年6月,淮南矿业与华能集团、中电投在北京签署了“联合开发建设淮南煤电基地合作意向书”。三家公司之实力、规模以及“强强联合”的模式引起热评如潮,甚至有评论称之为“火力三峡”。

  探路矿业权作价

  然而,在此后的实质性谈判中,各方分歧逐渐显现,并最终导致合作解体。据接近谈判方的人士透露,谈判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股权的比例,各方均坚持在新公司中占据优势地位;其次,围绕着淮南矿业以矿权作价入资的方式,电力企业存在不同认识。华能集团因不肯放弃控股权,渐渐淡出了谈判。

  就在谈判几近僵局之际,淮南矿业与中电投以及浙江能源各退半步,放弃了对控股权的争夺。“尽管存在分歧,但大家都不愿意放弃合作机会。”淮南矿业一位参与谈判的人士表示。

  由于各方均不愿在新公司中处于被动地位,“等比例股权”于是成为惟一被各方接受的方案。2004年年底,淮南矿业与浙江能源、中电投分别签署了初步的合作协议。

  中电投正是淮沪煤电的投资方——上海电力的大股东,持有后者64.56%的股权。作为中国五大电力集团之一,中电投的注册资本金为120亿元,资产分布在全国17个省区市;除上海电力,还拥有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等。中电投旗下共有12座已建成的百万千瓦以上大型电厂,以及原国家电力公司全部的核电资产。

  上海电力成立于1998年,该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352.92万千瓦,全资电厂容量为160.92万千瓦。2004年,上海电力的发电量达到209.62亿千瓦时。

  面对上海乃至华东这样巨大且在不断增长的用电市场,淮南矿业可谓心仪已久。2003年8月,在“淮南煤电一体化基地总体规划”的论证会上,有关专家指出,华东电网及上海市缺电明显,且有逐年加剧趋势。

  有数据显示,到2020年,上海市所需的装机规模将提高到3364万千瓦。即便考虑核电、燃机电力和西部来电的因素,上海市仍有较大的用电缺口。由此,淮南矿业的资源优势与地理位置,成为上海电力与浙江能源的首选。这亦成为双方力促合作成功的重要基点。

  在接下来的谈判中,双方碰到了更大的困难——淮南矿业不仅坚持以矿权作价出资,而且其矿权的评估坚持要参照市场价格。

  “革命性的意义”

  中国的煤炭矿权一级市场(即出让市场)价格长期处于扭曲状态,2003年以前,国家低价甚至无偿出让矿权,同时相关政策缺失,导致矿权二级市场(即转让市场)的真实价值被大大扭曲(参见本刊2005年第8期《神华矿权评估余震》)。在此背景下,淮南矿业坚持以矿权作价出资,显然需要勇气和魄力。

  2002年11月,全国第一例煤炭资源矿业权拍卖在新疆石河子举行。在这场“历史性的拍卖”中,储量2566万吨的黑山煤矿的20年矿权被一家企业以4900万元拍得,单价达到近2元/吨,而其时,普遍的矿权转让价格在0.30-0.60元/吨。

  参照这一价格以及淮南矿业资源的实际情况与开采条件,包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专家组对淮南矿业矿权进行了综合评估。结论是,淮南矿业的矿权要达到10元/吨才较为合理。这一价格一度被谈判对象视为“天价”。

  此后,在一年多时间里,双方围绕矿权作价以及出资进行了多轮谈判。最终出现突破——电厂同意以矿权作为实物出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煤炭专家钱平凡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淮南矿业以矿权出资的方式具有“革命性的意义”,这意味着对于资源的价值认识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他指出,以往拍卖矿业权以及煤炭企业上市时进行的矿权评估,不过是体现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的常规做法。淮南矿业则并非将矿权一次性出售,而是作为资产与其他资本进行合资,矿权的内在价值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

  钱平凡还表示,10元/吨的评估价格是基于2002年的市场价格做出的。根据煤炭市场近三年的走势,这个价格“显然还是低的”。

  2004年12月23日,淮南矿业与浙江能源在最终的价格谈判上终于达成共识:前者以年产600万吨的煤矿作价10亿元出资。随后,上海电力表示接受这一价格,淮南矿业将同样以另一年产600万吨的煤矿作价10亿元,投入双方合资成立的新公司。

  据淮南矿业一位矿业评估负责人介绍,这一结果折合为每吨煤炭矿权为5元左右,虽然只有起初价格的50%,但淮南矿业方面表示可以接受。“这毕竟比协议转让的价格要高很多,也确保了矿权资产价值的有效实现。”

  据有关人士介绍,两个煤矿总计20亿元的定价,目前还只是双方达成的共识,要真正体现在淮沪煤电及未来与浙江能源的合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里,还需等待专业评估机构最终认定。目前,淮南矿业与上海电力已初步拟定近期共同聘请中介机构,对位于田集的煤矿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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