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又多、易初莲花棠下店被限令整改
本报讯 记者 叶红菱 报道:广东省质监局昨天表示,下月起将对商品条码违规者最高罚款10000元,如果在超市发现商品条码违规商品,将对超市和生产厂家一并处罚。《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但考虑到现实情况,政府决定给予企业和商场自《办法》实施起3个月的过渡期。而自6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6月14日,广
东省质监部门对广州市内好又多、岛内价、易初莲花、新一佳、安南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等6家大中型店铺的商品条码实施检查,检查产品涵盖5项11类强制要求标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产品。好又多和易初莲花的棠下店均被责令整改。
据省质监局介绍,执法人员在棠下好又多超市发现,一种盒装“龙口大樱桃”的包装上竟有两个条形码。而在棠下的易初莲花超市,发现电饭煲、热水器等多种电器都没有按照国家标准使用店内码或没有条码。
省质监局有关人士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广州较多出现商品条码违规现象的主要是一些中小超市。
根据3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食品烟酒饮料类、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类、日用化妆品类、儿童玩具类、家用电器类5类企业应使用规范的商品条码。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广东分中心条码管理部副主任黄娟向本报记者表示,去年有些商场和大型超市以进场商品没有条码的名义,收取的进场费和上架费高达百万元之巨,严重阻碍了商品条码的推广使用。
据去年6月的调查显示,目前广东65万家企业中只有1.8万家使用规范商品条码,在物流领域的使用更是不足1%。而在使用条码的商品中,光是冒用的条码就占20%。
广东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当前广东企业使用商品条码存在着种种问题。比如有些企业冒用、仿造、出租条码,使用已注销的条码的做法,导致商品条码管理应用混乱,使得条码误读,拒读率高,商品在国外市场上被拒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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