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杰
天津市人事局与北京市人事局、河北省人事厅日前在河北廊坊市签订了《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标志着三地将按照市场主导、开放自主、互惠共享、优势互补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建立京津冀区域人才信息共享、结构互补、自由流动、合作培养的机制,形成统一的人事制度框架、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服务体系。
按照协议,京津冀将在人才交流服务、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紧缺人才培训方面加强合作。三省市人才网站相互链接,及时发布人才服务信息、人才政策,人才市场互为异地办理人事代理业务;利用三省市人才、智力、项目资源,合作举办人才交流活动和开展区域性的人才、项目、技术洽谈活动;共建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生导师、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以项目合作为主要载体,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重大项目的论证咨询以及科研技术攻关、推广和应用等;以柔性流动为主要方式,鼓励高层次人才从事咨询、讲学、兼职、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高新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三地还将及时了解和沟通当地紧缺培训项目需求,开展紧缺人才社会化培训。
此外,三省市还将在引进国外智力、编制人才开发规划等方面开展合作。京津冀三省市商定建立人才开发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协议内容,梳理三地人事人才政策,适时调整不利于三地人才交流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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