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韶东) 昨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取消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的上限,今后如果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就有可能取得更多的商业贷款的支持。此举将有助于增强职工的购房能力。
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胡旭光介绍,本次取消组合贷款额度的上限主要有两
个原因:一是原组合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的上限标准是2003年制定的,随着房价的上涨,组合贷款的额度已不能完全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部分职工只能增加首付款才能取得组合贷款,有的职工甚至须首付五、六成以上才能满足条件,这就增加了职工贷款购房的难度,削弱了职工的购房能力,有的职工甚至放弃了组合贷款转而申请银行商业性贷款,这直接影响了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合法权益的实现,不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效应的发挥;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的提高,职工缴存公积金的额度也不断提高,这就为职工偿还贷款提供了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公积金贷款的安全保障也有了更加稳定的制度基础。取消组合贷款额度的上限,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服务,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向前发展。
当然,取消组合贷款额度上限并不是所有职工贷款都可以取得更多的组合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终要由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审定。胡主任也提醒准备贷款的职工一定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自己的贷款条件及还款承受能力后,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购房计划,做到既能最大限度地享受到贷款的支持,又不因日后还款而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做到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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