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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疗服务取消政府定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6:49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6月15日电 (记者 刘砺平) 山西省物价局等部门近日发布新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决定改变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形式,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消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山西省物价局副局长张存登介绍说,此次调整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形式,并不意味
着医疗机构可以随心所欲地任意抬高价格,其价格浮动只能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之下的一定范围内进行。为鼓励医院之间充分竞争,合理引导患者的就医选择,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一、二、三类不同等级医院的医疗服务确定了不同的政府指导价,以一类级别医疗机构的价格为基准,二类级别下降15%,三类级别下降35%。在此基础上,允许在下浮10%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浮动幅度,赋予了医疗机构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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