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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上海调研对欧纺织品出口分配细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2:16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袁飞 发自上海

  中欧就纺织品贸易达成备忘录后,中国纺织品十种敏感品种2008年前取得了8%~12.5%的对欧出口增长比率。采取何种具体的方法去分配这个增长比例,出口企业均翘首以待。

  昨天,上海东方国际、上海纺织控股、华源集团、积桥等沪上几大纺织业巨头代表不
到一周又再次聚首。就在中欧就纺织品贸易谈判的前一天(9日),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召集他们并听取对当前纺织品贸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而这次是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张莉带队前来。

  上海纺织控股经济运行部部长徐天翔先开腔,“我国出口到欧盟、美国的纺织品总值大约30亿美元,占整个外贸出口中的比例并不大,但由于低价竞争造成出口无序,无序竞争对企业、国家都不好,还容易授人口实。”

  无序竞争的结果是收入并没有增长。徐天翔举例说明,以前创汇1万元只需要出口1万打袜子而现在却需要出口1.5万打袜子,但产品的质量并没有下降。徐认为,纺织品出口无序低价竞争应该被管起来。

  “现在与欧盟谈判结果已经出来了,虽然14号商务部发给我们一个分配草案,但非常原则化。”徐天翔说,“商务部应该尽早出台比例分配细则,让纺织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出口。”

  “还有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在出台政策时应该让企业有一个心理准备,出台政策前早吹风,否则最后倒霉的是企业。”徐天翔呼吁。

  徐天翔的呼吁在参会代表中引起了共鸣。上海棉纺织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运达说,“我们的纺织品出口政策在5月份多次变动,对企业影响很大,很多企业都很茫然。”

  由于政策变动快,企业要抢在政策实行前做一些风险规避的事情,但信息不对称,往往会吃亏。现在取消关税了,但出口额度有一定比例,怎么分配这个额度成了纺织企业的问号。

  陈运达再三强调,对这个来之不易的8%~12.5%增长比率,绝对不能搞平均分配,不出口到欧盟的纺织企业不应参与这个比例分配,否则就不公平。

  有业内人士这样建言,现在有些外资企业和台资企业可能考虑撤离,也需要出口总体政策来做平衡。

  与会的上海WTO中心的世贸规则专家指出,这次谈判取得的8%~12.5%的比例,比242条款设限要好得多,可以保证中国纺织企业3年内出口稳定增长,这样纺织企业才能理性发展、理性投资,纺织业才能良性循环前进。

  对于企业界的“牢骚”,张莉副局长更多的是倾听,并对纺织企业的处境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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