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收生态补偿 中国多项政策鼓励治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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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13:48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6月14日讯 记者王京报道:今天上午,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在政策方面将进一步鼓励各阶层投入到防沙治沙当中,包括政府对已经防沙治沙的林子实行收购政策和土地更加优惠的使用政策。 祝列克说,首先,我们对沙化土地的治理实行一些土地优惠政策,对国有的荒漠化土地进行治理可以使用70年,并且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
第二,不论是什么经济成分,只要纳入到国家总的治理计划当中,都可以享受同等的补贴政策。 第三,如果是营造的是生态公益林的话,政府可以给予补助,一个是按照每亩计算的补贴,每年5元钱的生态效益补偿金;二是如果你自己不想经营的话,政府正在试点,可以采取收购的方式。各地也会结合中央这些政策,制定一些地方的政策。 祝列克表示,我们确实是在防沙治沙当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因为荒漠化土地和贫穷地区基本上是划等号的,我们国家70%的贫困人口就生活在荒漠化地区,所以最重要的是怎么解决好这些地区的科学发展问题。 祝列克指出,首先是怎么提高公众的防治意识,对于他们的子孙后代怎么负责,怎么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第二是采取补贴政策,帮他们进行一些产业的调整。 我们搞退耕还林,如果你不种粮食了,一亩地补助二百斤粮食,并且每亩给50元的种苗费。对于实在没有生存条件、生态极度恶化的地区,我们就实行自愿的生态移民政策。这几年我们这些政策都实施得比较好,没有对当地产生大的负面影响,而且这几年当中,当地农民每年人均纯收入增加了80到200元,特别是京津风沙源地区,像内蒙、河北坝上,农民这几年通过治理增收81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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