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外国反垄断官司 四大Vc商已组团赴美应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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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10:20 北京晨报 | ||||||||
四大Vc商已组建赴美应诉律师团 一向因价格低廉而遭遇反倾销的中国企业,这回却因价格过高而首次遭到了国外反垄断起诉。 昨天,华源制药公告其控股企业江山制药接到来自美国的反垄断诉状。至此,国内四
商务部成立应诉律师团 尽管四大维生素C制造商——维尔康药业、维生药业、东北制药、江山制药是分别接到的起诉书,并分别请了律师,但实际上从美国的起诉书送达中国司法部那一刻起,中国商务部就已经着手组建应诉律师团。来自应诉企业的最新消息是,“一个由国内律师和美国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已经组建完毕,随时准备赴美应诉”。 这次国内四大维生素C巨头遭遇反垄断起诉的直接原因是,2001年12月中国6家维生素C企业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组织的会议中,达成了Vc出口数量和价格方面的协议。起诉书中认为这是“故意控制产量造成全球Vc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从而抬高价格,谋求高额利润”。 据了解,中国四大维生素C制造商的产能,占据了全球Vc产能的绝大部分。2004年,中国四大巨头就占据全球产能的68%。 反垄断强度大于反倾销 虽然国内被诉企业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反驳美方的反垄断指控,但专业人士指出,反垄断对企业的伤害远超过反倾销,遭遇反垄断诉讼的企业仍需小心应对。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人士在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反垄断是具有追溯性的起诉,尽管看似不直接影响企业的出口,但其高额赔偿往往会令企业无法承受而被迫离开这一行业。 而且,该人士介绍,反倾销的调查期限为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到期必须结束;而反垄断则没有具体的时限,往往需要双方进行长达数年的反复举证,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要付出巨大的诉讼成本。 和解的可能比较大 对于中国企业此次在国外遭遇的首例反垄断诉讼的结果,现在谁也不敢妄下定论。但业内人士表示,从以往的反垄断诉讼看,这次反垄断诉讼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首先,反垄断诉讼是把双刃剑,对双方来说都是一场消耗战;其次,美方起诉人并非实力强大的企业,其所要求的可能仅是部分赔偿,而非改变目前全球Vc市场现状;第三,如果对方要求不过分,中国企业在谈判到一定阶段时可能会寻求和解。 不过,和解意味着双方都做出让步,中国企业要有付出一定成本的准备。美国微软公司在频繁的反垄断诉讼中,为避免遭遇高达数亿美元的赔偿或遭到分拆,每次都以付出上千万美元的代价寻求和解。(记者 彭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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