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传媒观察 > 正文
 

禁绝伪书应严管出版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07:07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桂杰 李健

  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齐相潼认为,在假冒作家出书事件中,出版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社对自己出版的书有“注意义务”,除了审稿,还要了解作者的有关情况。

  齐相潼说,社会上出现的大量攒手,也是容易引起版权官司的主要原因。攒手七拼八凑,把别人的作品汇编成书,既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也没有对著作权人支付合理的报酬。“把别人的作品拿来使用,就是贼的行为,攒手是剽窃者。”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策划中心主任王磊认为,不能把伪书、攒书现象简单看成是市场逼出来的。

  王磊认为,解决这个问题,仅靠有关部门的一两个通知是不行的。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出版法》,而在《出版管理条例》中,也没有针对伪书的条例,对什么是伪书,出现伪书如何处罚等无相关规定。

  目前,针对伪书,只能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这对一些出版社和权利人来说不利。此外,对于伪书和冒名书,很多人只是在道德层面上进行声讨和谴责,诉诸法律的少,尤其是一些名人,这对操作不规范的出版社和违法书商起不到惩戒作用。

  王磊表示,出版管理机构对出版社的管理需要“两手都要硬”。管理部门目前对于出版社的选题控制非常严格,然而,伪书盗版现象屡禁不止,这就需要管理部门在管理政策、手段和力度上拿出更多办法。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伪书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