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题廉政公路先嫁 广东高速公路国资出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02:5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霍宇力 发自广州 广东省推出首个高速公路国有股权公开向民营资本转让的项目。广州市产权交易所近日发出公告,公开转让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2%股权,股权转让底价为4.6亿元人民币。
省级“廉政路”先嫁 据交易公告称,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平市交通建设总公司分别按53%和47%的出资比例组建。这次出让的是开平市交通建设总公司持有的22%的股权。 开阳高速公路项目2003年9月3日建成通车营运,属于广东省内经营情况较好的高速公路。 据介绍,开阳高速公路还是有名的“廉政路”,于2004年2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分别授予“模范建设工程”、“廉洁工程”。在广东前交通厅厅长牛恩和落马后,广东省交通厅在平阳高速的建设过程中,采用了一系列的廉政监督手段,令平阳高速的造价比以往广东同等的高速公路节省了近30%。把“廉政路”作为省内高速公路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项目,也有着某种象征意义。 民资介入另辟途径 广东省在交通基础设施向民间资本开放上,一度走在全国前列,2003年,广东率先宣布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桥梁、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并于当年7月举行大型招标会,多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向民间资本招标。但在随后的两年内,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步伐缓慢,不少民间资本有意进入的项目都没有最终洽谈成功。 业内人士认为,在民间资本参与建设交通设施的过程中,有关的配套政策未能如期出台,是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主要原因。 在以参与建设的方式进入交通设施行业受阻后,民间资本以收购已建项目进入交通设施业的大门,正徐徐打开。这次推出的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2%股权,就是广东首个以公开竞价方式出让的高速公路项目。 国有股东也有意参与竞投 开平市交通局梁局长表示,开平市政府在交通设施上建设的资金需求较大,转让高速公路的部分国有股权,是为了收回部分资金,用于其他交通项目的投入。这次股权的公开转让,得到广东省国资委同意,并在国资委的指导下进行。其过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俗称“3号令”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 梁局长表示,由于外资控股的政策限制,这次股权转让只限于内资企业,在国有资本或者民营资本上,则没有限制。但转让还是提供了资金门槛,要求受让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并具备5亿元的银行资信能力。 广州市产权交易所总经理李正希表示,作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开阳高速在创造现金流的能力比较强,比较适合资本性投资。据透露,目前已有不少民营企业表示兴趣,而开阳高速公路的另一个国有股东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也表示将参与股权的竞投,并不会放弃《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 据了解,此项目将在7月初在开平举行公开竞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