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转让全部大桥股给央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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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8:36 东方早报 | ||||||||
实习生 吴昊 早报浙江专稿 吴正懿 正如早报5月13日率先披露的,几经波折的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股权变更终于尘埃落定。昨天,宁波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召开融资情况通报会,民企第一大股东宋城集团已完成股权变更,其股份全部转让给中国钢铁集团公司,后者通过增资将持有大桥25.62%的股份。
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的资本背景格外受各界关注。在大桥118亿元总投资额中,原有17家民企组成的民间资本占股50.25%,其中,持股17.3%的杭州宋城集团是最大的民企投资方。而去年以来,民企撤资的传闻不断,早报随后率先发布了宋城集团撤资的消息。 在昨天的通报会上,宁波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建明证实,公司第八次股东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作出同意变更的决议,“应杭州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宋城独资)的要求,将其原持有的17.3%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此外,该股东会还修改了公司章程,以后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资料显示,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于1993年经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批准成立,是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是我国主要钢铁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和产品代理商。旗下所属的二级单位有76个,其中境内63个、境外13个。2004年,中钢集团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30亿元,净资产总额28.7亿元。 在股东变更的基础上,宁波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的资本金也从原来的30亿元增加到38.5亿元,中钢集团通过增资增加了部分股权,即由持股17.3%增加到25.62%,“其余民企则没有随之增资,其股份相应自动下降。”金建明说。 金建明强调,公司是根据工程进度分年分期由股东会作出到位项目资本金的决定,在长达5、6年的时间里,有的股东由于种种原因持股发生变化是“完全正常”的,不过所有股权变更都必须依法实施。据了解,2005年,杭州湾大桥工程建设将从水下施工为主逐步转移到上部结构建设为主,计划完成23%的总工程量,要求到位资本金12亿元左右,银行贷款23亿元左右。按照股东注资方案,到2005年底,大桥项目总到位资本金应为23.55亿元,项目贷款47.5亿元,资本金与银行贷款的比例分别为33%和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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