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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北京契税征收有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09:04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和裕 综合报道

  根据北京房地产税收新政策,除房屋转让营业税征收政策有变动外,契约也做了相应调整:从6月1日起,购买普通住宅的,按1.5%税率征收契税;购买非普通住宅的,按3%税率征收契税。这是记者昨日从12366北京地税咨询服务热线了解到的。

  对于普通住宅的标准,北京市建委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中做了明确界定。市建委方面表示,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北京地税人士表示,买房人购买的房屋如果符合普通住宅标准,仍然享受契税减半征收的优惠,即只需缴纳1.5%的契税;如果是非普通住宅则需缴纳3%的契税。

  在6月1日之前,北京契税实行的征收政策是:对购买每平方米在9432元以下的房屋用于自住的实行契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即只征收1.5%契税;对每平方米在9432元以上的房屋征收3%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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