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骗购经济适用房者两年内不准再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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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04:36 竞报 | ||||||||
本报记者王丹丹报道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近日揭露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经营中的10大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房地产企业守法经营。对此,昨天市建委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也存在着一定的违规行为。除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骗购行为外,在地产开发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面积测绘公司等房地产各环节,也都存在不同的违规行为。
“嘉铭房地产”无证施工被罚90多万 该人士告诉记者,北京市开发商违约行为大部分表现在没有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比如北京嘉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嘉铭园E组团5号住宅楼,因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处以罚款966219.16元。 “中兴兆业”房屋测绘 被曝1000多平方米误差 同时该人士表示,因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致使测绘结果出现严重误差。如北京中兴兆业房屋面积测绘有限公司,在对北京第一上海中心进行房产面积测算中,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致使测绘结果出现1000多平方米的严重误差,被市建委依据有关条例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天泰置地”篡改合同示范文本 该人士说,今年前几个月,市建委在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时,主要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一是房屋租赁代理业务不规范;二是房地产经纪合同不规范,特别是北京天泰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甚至存在擅自篡改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三是存量房转让经纪方式不规范;四是公司地址变更不办理备案。 对于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房产经纪机构,该人士表示,“他们都将被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 46户被取消购经济适用房资格 除了开发商、测量单位和房地产经纪公司,个人购房也存在着违规行为。市建委开发办日前首次披露,46户家庭因查实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存在虚报个人申请资料、伪造户口簿、单位公章等行为,已购房屋被收回。据了解,这是自1998年本市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以来首次公开骗购黑名单。 北京市开发办负责人介绍,经过主管部门核查,已证实了罗东健等28人不仅虚报个人申请资料,还伪造户口簿、单位公章和职称证书;谢小建等7户家庭虚假申报工作单位,并伪造单位公章;王金波等4户家庭虚假申报购房补贴面积标准;温兰冰等7户家庭虚假申报家庭上年年度收入。“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已取消罗东健、谢小建、王金波、温兰冰等46户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已购房屋被收回。”开发办负责人说。 骗购者两年内不准再申请 市建委开发办表示,凡查实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律取消购房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准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追回已购住房,或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予以媒体曝光。伪造各类证件触犯有关法律的,将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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