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贡云峰 北京报道
在整个中国发展进程当中,目前各利益群体都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所处的位置以及要表达的愿望。作为房地产企业商会,自去年年底以来,就开始致力于推动房地产企业的自身权益保护商会应该基于行业整体利益更多地发表观点
随着“国八条”(指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细则的出台和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房地产行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调整。对单个地产企业而言,在这轮调控中,应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企业行为,加强市场操作能力。但对于整个行业而言,目前一些企业自身权益保护的诉求越来越迫切,据万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冯仑透露,一些问题已经反映到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
6月6日,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将在上海围绕地产行业诚信、自律和维权方面进行讨论,而作为本届商会轮值主席的冯仑,对这一酝酿已久的话题和目前地产企业维护权益遭遇的问题,约见《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就此进行了一次对话。
商会维权动因
《第一财经日报》: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为什么要举行这次维权讨论?目前房地产企业自身权益保护从哪几个方面推动呢?
冯仑:在整个中国发展进程当中,目前各利益群体都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所处的位置以及要表达的愿望。作为房地产企业商会,自去年年底以来,就开始致力于推动房地产企业的自身权益保护。
目前已经聚焦在三个方面来推动房地产企业权益保护:第一是对于地方政府,涉及到项目投资中政府违约问题,商会将会代表开发商企业跟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和法律协商,在个别点上也不排除开发商对于政府的不当作为,进行法律的维权活动。
第二是对于所有的投资商,境内、境外要一视同仁,不能说对于境外的企业、大规模的企业是按这套法律运行,但是对于境内的草根企业采取比较轻慢的态度。目前一些境外的大公司,包括香港地区的大公司,与一些地方政府签约时,已经要求明确政府的违约责任。最近在成都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一个境外的大投资商通过拍卖拿到一块地,约定时间政府交不出来,这个投资商就依法追究政府的罚款责任。事后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事情顺延几个月。但无论如何,他们拥有让政府支付罚款的权利,而且政府对这些企业也依法办事。
第三是着眼于未来怎么改善企业和政府、企业和公众、企业和媒体之间的关系。一些媒体相当长一个时期,包括社会公众,对一些房地产企业有妖魔化倾向。
开发商作为一个商业企业,不应用道德来要求它。我们认为所有政策出台的过程应该是一个事先博弈的过程,而不应该是一个事后博弈的过程。
所谓事先博弈,就是一个政策出台,应该是由部门政策逐步转化为公共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制订政策的过程才更为程序化、法制化、透明化。
商会决策
《第一财经日报》:商会将在未来开发商与政府的沟通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冯仑:事实上,目前商会已经是一个开发商与政府沟通的最主要渠道。相当多的企业都会找商会,商会自己也组织了研究队伍,跟政府沟通。但目前的沟通更多的还是个人行为,应该把它纳入长期政策制订的轨道。
但目前商会的发挥的作用仍是沟通与桥梁作用,这种作用还是片面的。而且只有商会是不够的。
有一种误解,认为商会站在业内角度话说得多了,就认为这是一个不健康的倾向,事实上她应该基于行业整体利益多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