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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封杀电动自行车 上路罚款50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11:36 深圳商报

  【本报珠海电】 (深圳商报驻珠海记者 张伟) 记者昨日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采访时获悉,刚刚召开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封杀”电动自行车。新《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
果车主逾期不交罚款,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即予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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