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表示对进口邻苯二酚反倾销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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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9:11 经济参考报 | ||||||||
记者 雷敏 部分牛皮箱纸板进口初裁倾销 本报讯 商务部31日发布2005年第29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邻苯二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列为29072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大陆邻苯二酚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又讯 商务部31日发布2005年第28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美国、泰国、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未漂白牛皮箱纸板(以下称“被调查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决定对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列为:48041100、48043100、48044100、48045100、48052400、48052500。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4年3月31日发布立案公告,对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现初步裁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大陆未漂白牛皮箱纸板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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