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四种税多交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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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8: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非普通住房”标准:套内面积大于120平方米 今后,买卖“非普通住房”在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环节上,都将比“普通住房”多付一笔,总计可能多付近2万元。 契税翻了一倍
据悉,自从国家鼓励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实行减半征收契税以来,广州市一般按房价1.5%的标准向购楼者征收交易契税,对别墅则作为“高档住宅”征收3%的交易契税。但今后,将会以“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作为区分,市民购买“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契税将要翻倍,从1.5%升至3%。 比如,建筑面积140平方米(折合套内面积约120平方米,下同)以上的住房,如果以去年广州一手住宅均价4600元/平方米计算,购买一手楼时契税将增加约9960元。如果以去年广州二手住宅均价2800元/平方米计算,购买二手“非普通住房”契税将增加约6000元。 个税多交一笔 近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下达《有关个人转让房地产应征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解答》,当中规定,“非普通住房”一旦转让,就要交个人所得税,没有免征条件,并且税率为1.5%,比“普通住房”高出0.5%。按照上述标准,市民卖出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就要多交房价0.5%的个人所得税。以去年广州二手楼的均价计算,卖出“非普通住房”,个税至少要多交3200元。 营业税不能免 根据七部委《意见》,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换言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的住宅“荣升”为“豪宅”之后,即使两年以后卖出,也要多交一笔差额营业税。假设以4600元/平方米购入140平方米的住宅,房价是64.4万元,当两年后以70万元转手,就要按价款差额5.6万元,征收5.5%营业税,即3000多元。 另外,卖出“非普通住房”还要交土地增值税。根据《解答》,在转让“非普通住宅”时,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和上手购房价格的,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按转让收入增值部分征收;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营业税按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而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为:(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适用税率。 ·赵燕华 谢慧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