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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宏观调整谨慎转向 不是降房价而是降涨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5:1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阴雪

  北京报道

  在6月大限来临之际,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渐为明朗。

  5月30日,《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住房电 2005 35号,以下简称《通知》)被张贴在了建设部网站的动态栏里。

  这是七部委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国家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

  此前的5月27日,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建住房电 2005 33号)。这是建设部贯彻落实《意见》的细则。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5月23日闭幕的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上发言时说,《通知》下发后,国家近期内将不再出台新的调控政策,但可能出台几个文件以促进《意见》的落实。

  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开始从喧闹中走出来。

  方向更为明确

  七部委《意见》中,唯一规定出的具体时限就是:2005年6月1日,相关政策都是围绕这个日期开始执行的。例如:“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0日公布的《通知》,显然专门针对上述规定而出。

  《通知》进一步明确:2005年5月31日以前,各地要根据国办发200526号文件(即《意见》)规定,公布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管业税税收政策”;对房地产税收征管和房屋权属变更的实际操作步骤,“影响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落实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多轮“八条”政策以来,政府首次将对重点区域的调控表述得如此明确——“去年以来,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两位数的市县,近期居住项目安排要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为主,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明确年度的开工、竣工面积和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稳定市场预期。各市(县)建设(房地产、规划)主管部门要把住宅建设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抓紧组织编制。”

  可以看出,政府认为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投机炒房行为,是造成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市场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

  因此,“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同时,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

  《通知》明确规定:6月底前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重点城市要基本实现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其他有条件的市县也要抓紧推进这项工作。

  除了对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制度及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做出了更为详细、准确的规定外,《通知》的最后如此强调:“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沈建忠对本报记者透露,上述专项检查组将由“部长带队,下星期就要出发了”。

  不仅如此,各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也在行动。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多个相关部门正在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北京市建委房地产市场交易处处长沈洁表示,对期房限转、购买房产未满2年全额征收营业税等相关细则将予以明确,并于6月1日前后出台。

  不是降房价

  政府此番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目的只有一个:即在七部门《意见》的标题中就明确提到的“稳定住房价格”。

  “稳定住房价格”显然就成为一个稍嫌暧昧的词语,因为性急的人们往往追求的是一个确切的结果:房价,涨抑或跌?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此前举行的“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和经纪人学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表示,“这份稳定房价的重要文件(即七部委《意见》)旨在稳定房价,并非打压房价。”

  甚至还有建设部的其他官员也明确指出:“(《意见》)不是降房价,而是要将涨幅降下来。”

  此番言论似乎抚平了开发商们的情绪,使得在之后对《意见》的讨论中,他们好评如潮,几乎一致拥护“八条新政”。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的解释似乎更易于人们接受。5月28日,他参加了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机构共同主办的“蓝筹地产聚焦十大潜力城市”研讨会。

  会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永林表示,房价过高了,亦即“虚高”的时候对大家都没有好处,尤其是今后,一旦物业税开征,房价的高低将切实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利益。因此,各个城市应该根据当前不同的房价水平确定具体的调控目标,“要站在大多数人的立场,控制住(房价)。”

  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真实的市场反应又是怎样的呢?

  “受到一定的影响,近期成交量不是很大。”多数高端项目的销售人员这样告诉记者,虽然开发商在表达态度时受其立场制约,不愿意将真实效果表达出来,但从开发商表述的语气中已经明显感觉到影响的存在。

  甚至前述表示“调控对其公司不会有影响”的开发商也在最近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公司开发的楼盘销售正急剧萎缩,在地产新政策出台后的大半个月里,总销售量仅为1~4月期间一两天的销售额。

  “需求旺盛,求大于供。”这曾是开发商们口中言之凿凿的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不过,如今需求大量减少,不知房价是否还有继续上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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