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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造林大户胡长明的捐林困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4:17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吴红缨 重庆报道 

  “千万富翁”胡长明对那片自己培育了18年的3000多亩森林,越来越力不从心。

  林地粗略估计价值1000万左右,但自1998年被列入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后似乎就变得毫无意义——“千万富翁”胡长明现在是领着低保的生存状态。

  胡是重庆酉阳县涂市乡人,日前,他尝试将3000亩林地捐给当地林业局,被拒绝。

  重庆林业局一位官员称,“天保工程”实施以来,胡的遭遇在西部乃至全国都很普遍。

  申请捐林遭拒

  5月10日下午,胡长明攥着申请书来到酉阳林业局。那份花两个小时写成的申请书上说,他决定将3020亩森林中属于自己的70%的权属捐给政府。

  捐赠森林对胡长明来说并不轻松。胡住在县城的大女儿回忆说,临出门之前,59岁的爸爸忽然哭了起来。

  胡长明承包的林地位于涂市乡一个叫煤炭岩的地方,3020亩森林种着近60万株树,树龄多为15年以上,绵延10多座山,走完一遍一天时间还不够。

  1986年,这里还是一片荒芜之地。时任乡林业员的胡长明与2个村6个组共34户村民签订了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胡投资造林,并全权管理,林木的收益胡占70%,村民占30%。

  胡反复算了帐,一棵树的成本是0.5元,成材后每棵树至少可卖30元,20年内,成为千万富翁不是问题。

  开始几年,胡长明尝到了甜头,开荒育苗,使他享受到国家的财政补贴,同时,将多余树苗卖出,亦“得到不少钱”:1992年,他已是当地小康状元户;1996年,还被特批从农民转为城镇居民身份。

  致富的等待在1998年受到毁灭性一击,胡承包的林地被划为“天保林工程”——国家规定禁伐。其时生活已显窘迫的胡不得不解散护林员。没有钱请护林员,一人又看管不过来,1998年胡就因林地被盗伐而被村民告上法庭,赔了3000余元。

  在重庆,因“天保工程”而利益受损的林业户不止胡长明一人。

  据当地媒体报道,重庆巫山县的廖清良,1987年开始与人共同承包造林5093亩,由于造的林被列入天保区不能采伐,所欠20万元贷款无力偿还而上了法庭。

  廖清良之后,巫山另一个林业大户也叫苦连天,据重庆林业局介绍,他承包造林5000余亩,同样因列入“天保工程”,收益无望而生活困难。这位林业大户去年多方写信反映情况,甚至惊动了国家林业局官员前来调查。

  天保工程忽视利益平衡?

  胡长明的捐林愿望当天就落了空,酉阳县林业局拒绝了他的捐赠。

  该局副局长骆飞解释说,胡捐的森林虽还有10年的“使用权”,但因酉阳是禁伐县,“使用权”实际只剩下“管理权”。而这片森林面积大,政府难以找下家管理。其次,胡个人只有70%的使用权,而林地权属于集体和村民,捐赠未经他们同意。

  对此事件,重庆林业局资源处副处长潘昌平评价说,“他们其实都是很富的人,只是现阶段没有渠道进行物化与现金的转换”。

  重庆天然林工程管理中心主任陈明礼认为,产生问题的原因决不仅是实施天保工程的结果,而涉及长期以来林业发展中积累的一系列矛盾,以及体制、政策等深层次问题。

  “天保工程”于1998年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为期10年。其大背景是1998年洪灾之后,国家痛定思痛,作出了全面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天然林采伐决定。

  不容置疑,“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取得良好效果。以重庆为例,据统计,目前该市已完成公益林建设408.4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由1997年的19.3%提高到了2003年的27.1%。

  但是,在“天保工程林”的操作中,一些问题也浮出水面。

  首先是关于天保林范围。天然林保护工程倡议人之一的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认为,天然林保护工程在某些地方覆盖面过宽,不但包括天然林,而且也包括次生林和人工林,不但包括国有林,而且了包括集体和私人承包林,这是值得重新探讨的。

  同时,是关于“一棵树也不能砍”的“禁伐令”。有酉阳县木材运输审批权的骆飞说,从1998年至今,他未批准过一根木材的运输许可。据统计,1997年重庆的木材采伐限额和商品材产量分别为310万立方米和66万立方米,从2000年至今,这两组数据大幅调减到84.7万立方米和零。

  相应的,类似胡长明这样的林业承包者,其林地由于被纳入天保林工程而禁伐:维护了整体的公共利益,得到的补偿却极少。

  当前国家唯一的补偿政策,是天然林管理费每亩每年1元钱。但执行中,有的地方财政困难,或是乡村林业站对一些必需费用的扣除,导致到达养林户手中的都低于这个标准。

  胡长明称,他领到的管理费每年1800到2400元不等。这笔钱于胡来说是“杯水车薪”。胡称,全家每年种地收入5000元,加上“天保工程”管理基金2000元,加起来才7000元,而这笔钱,要养一家六口人,只够维持基本生活。而1998年以前,全家每年的收入不低于2万。2004年,胡不得已申请了低保。

  有专家忧虑地指出,人工造林的经营成果如长期无法兑现,会导致社会造林积极性下降,从而影响林业的发展。

  胡的儿子年初在酉阳县城开了间简陋的小茶馆,他对记者称,再过那种“一年300多天住深山,点煤油灯、担心受怕、又没钱的生活”,对他是“天方夜谭”。

  森林分类势在必行

  类似的问题已引起国家的重视。为调动多种市场主体营造人工商品林的积极性,国家林业局已开始积极探索天保林内人工商品林的合理经营。2001年,四川省率先进行了人工商品林的采伐试点。2003年,国家林业局继续在包括重庆在内的7个省、市推广。重庆有关决定于2004月在5个区县试点,未包括酉阳。

  但是,重庆方面在试点时遇到了新问题。令重庆市林业局感到意外的是,不光是前文所述的巫山林业大户放弃了采伐申请,而且重庆市内所有的林业承包户至今未伐过一棵树。

  “现在的木材已不像以前那样值钱了。”陈明礼说。一方面是木材资源减少,市场出现替代品,导致价格下跌,另一方面,木材采伐都靠人工,采伐、搬运费高,加上木材高税费政策,使得成本增加,种种因素,使得林业大户们望而生畏。

  巫山的那位大户还提出令政府为难的请求,他希望由政府收购。而他同样要面对的是,所承包林地的权属问题,以及集体林如何转变为国有林、木材的价值如何评估?现有的政策、法律、法规,都无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重庆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的俞小科认为,木材价格应由三部分构成,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和市场价值,但目前只反映了市场价值,要实现价值回归必须设立木材评估机构,而评估机构应建立在木材交易市场体制完善的基础上。相应的,木材产品要实现正常交易,就必须调整“一刀切”的禁伐政策。

  科学的方法就是对森林进行分类管理,即公益林和商品林。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林业局获悉,重庆各区县已从去年起开始,进行分类的前期基础性调研工作,现在并已近尾声。

  潘昌平介绍说,根据分类,被划为公益林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国家将出台明确合理的补偿制度,同时,对是否纳入公益林,实行自愿原则,而对商品林,则可进行有计划的采伐。

  潘昌平指出,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它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众多单位、个体,同时,还须建立、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因此,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完成的。

  胡长明只想早点从沉重的护林压力下摆脱出来。要么把森林捐给村里,要么转包给他人,不想再管了,是他目前唯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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