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告 年内消除虚假医疗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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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09:2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近期严查的六种违法广告内容,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行动,严重违法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将被逐出广告市场。近期严查的内容包括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以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宣传治疗作用、夸大功能、保证治愈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
在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记者看到,前不久频繁播出的一条以新闻报道形式出现的广告已经被列入违法广告。一些影视明星或知名人士现身说法的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也被列入广告监测中心数据库中。 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由于公众人物在社会上具有相当广泛的影响力,如果广告中知名人士以消费者形象推荐保健食品或药品,那么对公众的误导性会更大,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名人广告都违法。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监督处赵践说,任何人,包括知名人士在内都不能够以患者、专家、消费者名义为药品、保健品、医疗和化妆品做广告,比如说“我服用了”或“我使用了”某些产品有什么效果,效果如何好等这些都是禁止之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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