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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虚假医疗广告 谁请名人代言谁受重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09:25 南方日报

  谁请名人代言谁受重罚

  广东即日起重点整治虚假医疗广告,罚款额为广告费的1至5倍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记者 商琦)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从今年5月起,用一年的时间,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名人代言医疗广告属于重点整治范
围,禁止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利用形象代言人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目前该局已经收到工商总局的有关通知,并已开始下达到各地市,并将从即日起进入实施阶段。

  名人推荐药品涉嫌违法

  “自从吃了某某药,我的腰腿好多了。”这类以明星为代言人的医疗广告充斥成泛滥之势。

  省工商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许多明星都很现实,拍广告就是为了钱,实际上很多人根本就没用过自己所代言的产品。据我国《广告法》第十四条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其他推荐语进行宣传。担任形象代言人的名人如果是患者,这种广告就涉嫌变相使用患者或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和服务作证明,是违法的;如果没有去看过病或吃过药就会误导社会公众,涉嫌欺诈。

  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均受罚

  明星代言广告误导消费者,这种情况下到底该追究谁的责任?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三方进行处罚,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并处以广告费用1—5倍的罚款。对代言人没有处罚权限,但消费者如果因此造成损失的话,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有人认为禁止名人以消费者名义代言医疗广告,政府过度干预了市场。一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表示,当前用明星做形象代言的企业,以民营医疗机构居多,这条禁令的出台对民营医疗机构非常不公平。而有的消费者则表示平时在购买商品时很看重明星代言过的商品,觉得这样才有品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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