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加强监管 企业滥发虚假广告可被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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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10:24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昨天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将加大对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多次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将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 工商总局发布的通告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通告发布后,仍然继续从事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理。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
通知称,凡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被依法处罚的,将失去参加中国广告协会“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京华时报》(2005年5月31日第A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