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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指出企业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停业整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23:1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 王宇) 记者30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将加大对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多次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将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

  工商总局发布的通告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通告发布后,仍然继续

  从事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理。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依法停止(或限制)其广告宣传,或要求其停业整顿,从重处罚;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发布者,依法予以从重罚款、停止(或限制)广告发布、停业整顿、缴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通知称,凡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被依法处罚的,将失去参加中国广告协会“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据介绍,从今年5月起,工商总局会同中宣 部等11个部门,用一年的时间,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是这次整治的重点。这次整治将着重查处以下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治愈的医疗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的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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