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坚决反对欧盟对我两种纺织品设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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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09: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 高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29日在此间发表谈话指出,中国政府对欧盟委员会决定对中国两类纺织品设限表示强烈不满。 崇泉说,中方认为,欧方仅凭3个月的初步数据,自主启动调查并做出设限决定,是不准确的判断,不正确的决定,这不仅向欧盟业界发出了错误的贸易保护主义信号,也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在全球纺织品贸易一体化中理应享受的权益。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崇泉指出,作为世贸组织负责任的成员,中方已经主动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努力维护一体化后全球纺织品贸易的平稳过渡。中欧纺织品贸易有着互补优势,一直以来,中方以最大的诚意推动双方业界的沟通与合作,促进业界间的共同发展。 他表示,中方愿以务实的态度,通过磋商,妥善解决当前中欧纺织品贸易方面出现的问题。 5月27日,欧盟贸易委员会致信商务部部长薄熙来,通报了欧委会已决定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条款的规定就T恤衫和苎麻纱两类商品向中方提出正式磋商请求,要求对上述两种纺织品实施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完) 相关资料: 什么是“特保”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赫然在目: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什么是“特限” 根据限制措施程序,美国国内符合条件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商或其代表都可以提请对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服装进口实施限制措施。尽管美方已经根据中方要求对原实施程序草案进行了修改,但涉及到“市场扰乱”的标准和与进口中国产品的因果关系、对同一产品的重复实施、申请人范围的扩大、透明度以及判定的公正性等五个重要实质性问题上仍没有改变。 什么是“反倾销” 倾销是不公平贸易行为,WTO允许进口国对有意低价倾销的进口产品,在造成本国同行业损害的情况下,征收反倾销税。在WTO和各国的反倾销法律中,倾销的本义是同一企业某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该企业相同产品的正常价格。而多年来,欧美国家对中国企业反倾销调查,则实施的是一套不公平的游戏规则。反倾销有被各国滥用的危险,成为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