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明星以消费者身份推荐商品视为欺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 16:10 新京报

  北京11部门联手“阻击”违法广告,监察、纠风部门首次介入广告监管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今后,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均将被列为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昨天上午,北京市工商局等11个部门首次召开联席会议,向保健食品、药品等虚假广告宣战。

  - 媒体发布违法广告领导要负责

  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介绍,北京拥有国内最大的媒介市场,去年广告经营总额达到215亿元,占了全国广告经营总额的五分之一。但违法广告问题却从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仅去年全市工商部门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056件,罚没款达到1700多万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问题尤为突出,虚假、夸大广告占有相当的比重。

  张志宽特别指出,今后将建立新闻媒体领导责任追究制,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要被锁入不良信用警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违法率居高不下或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发布者,将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并对广告主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发布,负有责任的广告公司和媒体,也将限制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

  - 11部门首次联手整治广告市场

  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欧树芳则告诉记者,此次整治与以往的整治有很大不同。

  国家就一项整治联合11个部门发文件,北京11个部门联手,在广告监管中是第一次。另外,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强化了,违法广告经营行为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监察和纠风部门也首次加入广告市场整治队伍,负责监督各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措施不得力的部门将受到其限期整改,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以推动各部门职能到位,纠正行业的不正风气。

  对于前天市药监局首次公布的10个移交工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见昨日本报报道),欧树芳表示,将积极展开调查,涉及外地的广告企业将通过国家局通报给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北京主要查处相关广告公司和媒体。

  - 六种违法广告将被重点查处

  1.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2.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3.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

  4.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

  5.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

  6.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广告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