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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地产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00:2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获悉,青岛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本金制度于5月20日起实施。制度规定,今后青岛市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占项目建安配套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已于近日下发的《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对项目资本金作了详细要求:青岛市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占项目建安配套总投资的比
例不得低于35%。按现行项目平均建安成本计算,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分别执行相关标准:多层(7层及7层以下)每平方米252元,小高层(13层及13层以下)每平方米350元,高层(13层以上)每平方米385元。(苏万明)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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