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放宽客票变更和退票的有关规定以方便旅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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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7: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广州五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郭军) 记者今天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获悉,为方便旅客,该公司已对《国内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总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适度放宽了南航中国国内客票的使用条件。 据悉,《国内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总则》的修改,在旅行日期确定方面,将允许购买八折(含)以上客票的旅客暂时不确定回程和联程航段日期。
客票变更方面,新规定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二十四小时为界限,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二十小时前提出,一律免收变更手续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二十四小时以内或航班起飞后提出,将收取相应服务等级公布普通票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的变更手续费。 在退票方面,原规定按不同舱位、时段收取退票费。新规定则根据不同的优惠幅度,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二十四小时为界限作出相应规定:在二十四小时之前提出,则八折(含)以上客票一律免收退票手续费,八折以下收取经济舱公布普通票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退票手续费;二十四小时以内或起飞后提出,则收取相应服务等级公布普通票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的退票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