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17家药企被注销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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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4:22 红网 | ||||||||
商报消息 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自2005年5月20日起,湖南省湘乡市药材公司等17家药品批发企业被注销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同时,批准长沙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 未过GSP认证“红牌”罚下
由于未能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湖南省湘乡市药材公司、新晃侗族自治县药材公司、道县药材公司、泸溪县医药总公司、湖南省古丈县医药总公司、张家界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永定分公司、桑植县新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桂东县药材公司、资兴市药材公司、临武县药材公司、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医用毒性药品经营资格被注销。同时,根据企业申请,永州市双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药材公司、永州江永县药材公司、永州祁阳县药材公司、双牌县药材公司、时代阳光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也被取消了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资格。 另悉,为满足医疗机构对特殊管理药品的合理要求,根据企业申请并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湖南宏瑞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博瑞新特药有限公司、长沙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湖南金海恒丰医药实业有限公司、郴州市飞虹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湖南德邦医药有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郴州天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康红医药有限公司、永州恒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被批准同意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 网上实时监控获资格企业 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被取消经营资格的企业如仍有特殊管理药品库存,应立即向当地县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特殊管理药品清单,并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妥善处理。获得经营资格的企业,要实行网上实时在线监控机制,切实保障特殊管理药品的医疗供应,防止流弊。 据了解,精神药品可分为两大类,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依赖性和危害性稍弱于第一类,但长期使用也容易成瘾。常见的如列安定、巴比妥等。 (稿源:当代商报) (作者:刘燕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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