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内地决定对香港在内地实施OPA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06:44 人民网

  本报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龚雯从商务部获悉:为减轻征收纺织品出口关税措施对香港纺织业的影响,内地决定对香港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措施(简称OPA),且领取香港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

  据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王辽平透露,对于未领取香港“OPA纺织品证明”的出口产品照章征收出口关税。同时取消香港OPA项下相应类别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登记。

  5月24日,商务部台港澳司与香港工业贸易署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官会。会议就对香港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措施,且领取香港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双方同意,待两地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技术准备工作后,即开始实施免征出口关税的措施。

  据悉,目前内地与香港相关部门组成的OPA免税监管技术小组,正就解决免税凭证和合作监管等问题进行技术磋商。双方将尽快完成有关免税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纺织品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