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的盐业改革 贩卖私盐利润丰厚导致私盐泛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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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12:10 瞭望东方周刊 |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 郭高中 /北京报道 私盐泛滥的根本原因在于工业盐和食盐价差过大,贩卖私盐利润过于丰厚 关于盐业体制改革问题,一直以来存在着针锋相对的两种意见。作为利益主体之一的盐业公司的很多人认为,现行体制没有什么缺陷,完全适应食盐专营管理的需要。
《瞭望东方周刊》采访的盐业公司人士大多很开心地告诉记者,他们最乐意告诉记者的就是自己辖区内三率(计划完成率、碘盐覆盖率、供应碘盐合格率)的完成状况。 而生产企业则认为现行管理体制窒息企业活力,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并且导致许多腐败问题的产生。他们强烈要求改革。 “我们天天盼望国家能制定出使国有大中型盐业企业走出困境的政策来,这个体制不改不行了。”一位盐业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即使是在各级盐业公司内部,也有人认为盐业管理体制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有人私下说,维持一天是一天。 前计委“叫停”前经委主导的改革 2001年7月,原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对盐业问题做出批示:“结合打私盐,应该研究管理体制的改革,这是治本之策。” 当时全国盐业属于前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盐业办公室管理。 2001年8月下旬到9月中旬,该委盐业办公室组织调查团到山东、江苏、青海、四川等8个重点地区进行调查,调查团认为盐业管理体制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 政企不分,垄断经营,利用“政”为“企”谋利;食盐生产企业不能进入市场,不能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者,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吃大锅饭,不能实现优胜劣汰;各级盐业公司以加强食盐市场管理为名,超越权限,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把盐管死,实行事实上的地区封锁,食盐专营已经成了盐业公司部门垄断经营的护身符;食盐定价过高,流通环节、生产企业利益分配极其不合理。 此后,盐业办公室开始进行改革:废除和修改过时的《盐业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实行盐业管理和经营的政企分开,管理职能从盐业公司中分离出来,打破盐业公司垄断销售,打破购销区域封锁,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食盐价格浮动。 具体操作此次改革的前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陈国卫(现任职国资委)对《瞭望东方周刊》说:“这次改革就是要打破政企不分的局面。” 然而,2002年上半年改革进行中,前国家计委下发一个“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专营政策的通知》,要求“中盐公司认真组织落实并督促各个产销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计划”。 此后不久,因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经贸委也被撤销。 此后盐业管理划归国家发改委工业司。 发改委再酿改革 2004年6月,随着甘肃临夏盐业公司在市场销售工业盐、无碘盐的违规行为被媒体揭露,盐业体制弊端再次惊动高层。7月末,温家宝总理就食盐安全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 一场食盐整顿风暴被迫掀起。 《瞭望东方周刊》从内部看到中国盐业协会在2004年7月29日完成并已经转交国家发改委的《〈盐业管理条例〉完善修改稿》。 其中第19条原规定为:“食用盐、国家储备盐和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纯碱、烧碱用盐,由国家实行统一分配调拨。”修改稿改为:“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实行合同订货办法。盐碱生产企业双方见面,双向选择,签订合同,直接结算。并根据签订的合同向运输部门申请运输计划。” 最引人注目的是,修改稿还提出了进一步打破食盐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垄断。 该条例第20条规定:“盐的批发业务,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未设盐业公司的地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统一组织经营。”修改稿则提出,将盐业公司垄断批发业务改为许可经营,“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此外,在零售环节也拟进一步放开。 2005年3月底,《瞭望东方周刊》致电国家发改委盐业办公室,该处工作人员称,国家发改委也在制订改革方案。他表示,方案已经出台,正在与上级领导沟通。正式的改革方案会在适当时候公布。 根本在于取消食盐专营 目前的改革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但是,由于改革没有到位,私盐泛滥,吃不上合格的碘盐,部分地区老百姓的健康已经出现严重问题。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国家发改委盐业办公室近日就2010年实现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联合发出通知,强调非定点企业不得生产销售碘盐,要求各地严厉打击非碘盐和私盐。 卫生部通报的2004年全国碘盐监测结果显示:北京、浙江、广东、海南、四川、西藏和青海7个省(区、市)的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严重危害公众健康。 陈国卫认为国家采取专营,靠查和堵的方式来减少私盐是缘木求鱼的做法。私盐泛滥的根本原因在于工业盐和食盐价差过大,贩卖私盐利润过于丰厚。 一个私盐贩子曾推心置腹地告诉陈国卫:“我们铤而走险的根本原因是利润太大。如果取消专营,充分竞争,盐价自然会下来。如果那样,我们需要付出的危险成本不会降低,但利润却没了,谁还会去卖私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认为,把食盐当作特殊商品来继续搞垄断的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食盐完全可以当作一种普通的食品来看待。只要充分竞争,卫生、质量监督和工商部门完全可以管理好。 而前国家计委主管盐业的一位领导在内部会议上则认为:“边远地区的碘盐靠谁供应?只有靠中国盐业总公司、各级盐业公司。” 但是陈国卫认为,老少边穷地区正是私盐泛滥的地区,目前的专营体制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好这个问题。如果让盐业公司赔本去解决这些地区的碘盐普及问题,那是一厢情愿的事情。 陈国卫认为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财政渠道解决。他曾经与卫生部有关机构共同提出针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结合扶贫,由国家财政补贴,免费或者以补贴形式供应碘盐。 尽管许多专家认为,解决边远地区的碘盐普及问题具体办法有待商榷,但他们对目前的专营体制普遍持怀疑态度,大部分人认为,要想破解中国盐业乱局,对食盐专营的改革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相关报道:食盐业高额利润流向何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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