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华诚 张静 通讯员 许伟 实习生 陆菲)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汽油价格的通知》,江苏省物价局决定从今天凌晨起下调汽油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南京市场90号汽油零售中准价每吨由4545元降低到4395元,每吨降价150元,每升由3.36元降低到3.25元。省内其他市场的汽油零售中准价按南京市场的降价额相应调整,即二价区90号汽油零售中准价每吨为4580元降低到4430元,每升由3.3
9元降低到3.28元;三价区90号汽油零售中准价每吨由4600元降低到4450元,每升由3.40元降低到3.29元。其他标号品种的汽油价格由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据悉,各价区的具体零售价格由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在上下浮动8%的幅度内制定,报江苏省物价部门备案。另外,批零差率水平和作价办法不变,仍按省物价局苏价电传[2000]14号文件执行。液化气、化肥用重油价格仍按国家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物价部门表示,汽油价格下调后,石化、石油系统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加强市场监测,强化价格检查,确保汽油降价措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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