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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南京税收细则日渐明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06:52 现代快报

  快报讯 (记者 钱晓敏 孙洁) 昨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在北京明确表示,营业税的2年时限是从房产证到手之日开始计算,税率是5%。对此,江苏财税部门表示认同。据悉,本月中旬楼市“铁八条”中对未满2年就转手的房屋征收营业税的措施一出台,“2年”的计算方法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该举措的实际效果。有人质疑如购买期房,从其签订购房合同到真正拿到房子,办好房产证一般就要耗时1-2年,那么以合同签订日起算多半无需缴税,按房产证日期则难逃全额5%的重税。昨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在
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2年是按房产证下发的日期计算。记者就此致电江苏省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有按房产证日期起算才能监管起来。因为在房产交易中,房主一般只会向购房人出示房产证,而不用提交当年房主购买该房的合同以及当时办证的单据,这样房主何时与开发商签合同就无法认定,所以按房产证办理下来的日期起算才最具有可行性。

  这样势必有大量转手的次新房被列入征税范围,那么这些房屋如果在6月1日前出手是否能避开5%的营业税呢?中介公司一位经纪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现在才递交办证申请材料,10天后证办好才交税,肯定不能赶在6月1日前交税了。那时如果突然要卖方多交5%的营业税,已经拿到房款的卖方很有可能拒绝或拖延交纳,而不顾买方是否能拿到房产证,从而引发大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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